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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8篇

时间:2022-11-04 14:30:07 浏览量:

篇一: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 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 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 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 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 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 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 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 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 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 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

   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 则。

  第四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 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 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 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 xx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 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 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 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 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 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

  (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

  (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集团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八条 集团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

  审查工作;

  (二)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 参与合同审查与签定工作;

  第九条 财务中心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归集、拨付、审批、监管。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奖励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发展策划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参与集团战略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二) 参与对外信息化项目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二)负责根据信息化公司合同,调整相关方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收支使用 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结算的审计;

  (三)负责受理并查处信息化建设和项目招标工作中的违法 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包括立项申请、会议 记录、招标文件、合同等;

  (二)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评审。

  (三)参与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主 体和业主方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

  (二)负责所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日常操作和使用;

  (三)参与集团及子集团 IT 规划、调研、编制及评审工作;

   (四)牵头信息化项目对外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 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 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集团安排用于 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各分子公司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 设方面的资金。

  第十七条 财政资金申请以各业务单位为主体作为资金申请 牵头单位、发展策划部和信息化办公室作为资金申请参与部门提 供相应的支持。各业务单位争取到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其信息化 项目建设,如自身暂无信息化需求可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项目建 设中使用。其中:通过集团帮助争取到财政资金必须纳入集团整 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20%计 入当期考核利润;业务单位直接争取到财政资金如纳入集团整体 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40%计入 当期考核利润。如争取到财政资金不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 目使用的,其日常运维服务、折旧等费用将不能作为当期考核利

   润扣除。

  第十八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

  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 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 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信息化办公室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信息化项目专 项资金使用流程审批。

  第十九条 财政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各子集团、分子公司 申请的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申报时要求按时完成项 目实施。如逾期两年未进行项目建设的,集团有权利将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纳入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使用。

  第二十条 加强审计监督,对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 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 展,统一制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并在每年年底根 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和集团未来发展实时更新集团 IT 规划、 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集团 IT 规划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

   董事会审批,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由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子集 团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 IT 规划和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并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子集 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申请审批制。信息 化项目建设业主方根据业务需求提交立项申请,并在组织实施前 30个工作日报集团信息办初审,信息办在收到立项申请后5个工 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完成上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项目预算金额 超过10万(含)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2)业务需求合理;

  (3)现有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均参照《xx 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采购类中电脑、电话、UPS 电源等通用终端设备、考勤机、读卡机等专用设备,由各业务单 位自行组织采购,报信息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小组由集团信息办、 招标管理办公室、业主方单位及外部专家组成员组成。信息化建 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

   员参与评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技术分权重限额: (一)产品采购类限额(硬件、软件)不超过35%(含);

  (二)信息化集成类限额(工程类)不超过50%(含);

  (三)外包服务和维保服务类限额不超过60%(含);

  (四)软件开发和设计咨询类限额不超过70%(含);

  第二十九条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建设招标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均参照《四川省商 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一)垄断经营或独家代理销售的硬件或软件;

  (二)关键技术唯一满足我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三)现有软硬件产品及系统的延续性服务(如系统升级改 造、增加用户数);

  (四)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急 事项)。

  第三十条 软件个性化开发项目以招标形式遴选出专业的软 件外包开发公司,签定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同级别 外包开发人员单价,并根据开发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完全自主 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归属 xx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分类:

  (一)信息化集成:集成类;

   (二)信息化产品:硬件设备类、软件产品类;

  (三)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类、外包服务类、维保服务类、

  设计资讯类。

  二、供应商管理内容:

  (一)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更新、发

  布和维护;

  (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备案、

  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备案;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

  三、供应商履约评估:

  (一)项目履约评估:项目结束30日内,信息办组织业主单

  位对履约情况评估;

  (二)年度履约评估:每年12月对本年内发生的项目履约情

  况进行的定期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结果:

  (一)85分以上(含)

  优秀

  (二)75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良好

  (三)60分以上(含)不超过75分

  合格

  (四)60分以下(不含)

  不合格

  五、供应商评估结果应用 :

  (一)85分以上(含) 可按照以前招标合同标准续签

  合同;

   (二)60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需重新招标谈判后, 方可签定合同;

  (三)60分以下(不含) 不再做为合格供应商参与信息 化建设未来投标。

  第三十二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由信息办、业主 方人员、外部专家共同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 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应汇编项目相关文件提交信息化系统建 设竣工验收小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设备状况:设备清单、设备到货清单、设备随机资料 等。

  (二)验收报告: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系统整体运行情况 报告和初验阶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 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做专题报告;

  (三)如有变更: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四)工程技术文档:包括网络规划方案、硬件设备及系统 的配置文件、技术资料、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联调文档、测试 报告及各种记录等;

  (五)其他存档资料:如项目进度文档、会议纪要、网络拓 扑图、机柜布局图纸、其它相关图纸,培训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合同和项目 相关文件对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激励 第三十五条 为提高集团信息化水平、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 集团分别设立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 人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等奖项。

  第三十六条 在集团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可 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奖项。

  其中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根据企管部信息化建设考核分数 从高到低取前三名,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则有根据信息化建 设项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 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 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项。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 献集体根据归集的信息化资金及支持集团信息化建设力度予以 考核。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 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信息公司及运作模式 第三十八条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由四川省 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对内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化 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九条 信息公司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 和规定,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向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收取费用。信 息公司应健全收费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司收费工作合规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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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公平。

  第四十条 信息公司本着“一低、二优、增量收入”的原则

  收取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信息化服务费用。即:信息化建设建立在 集团整体规划上分步推进,一低是指同等条件、同等产品、同等 服务的情况参照同类市场较低的收费标准。二优是指信息公司提 供更优厚的服务、更优质的产品。增量收入是指信息公司利用自 身技术情况在没有外部供应商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收取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行业主方选择,根据集团整 体规划分步实施,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建设:

  (一)业主方自行投入自主建设,信息公司提供硬件租用、 运维服务等:属于子集团 IT 业务规划的系统方可采用此项建设 方法,但仍需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备案 和验收。

  (二)信息公司负责投入、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以租代买:

  即:信息公司负责整体项目建设投入,集团各内部业主单位签订 每年租用服务费的方式推进。一方面降低各业主单位信息化投入 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租用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凡集团配 套信息化资金的均需采用此项建设方法。

  第四十二条 信息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所投入并用于集团信 息化统一建设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同步扣减信息化建设年服务费 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内部业主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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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由信息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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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 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 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 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 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 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 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 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 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

  (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 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 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

   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 则。

  第四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 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 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 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 xx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 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 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 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 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 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

  (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

  (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集团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八条 集团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

  审查工作;

  (二)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

  (三) 参与合同审查与签定工作;

  第九条 财务中心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归集、拨付、审批、监管。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指导信息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奖励方案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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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扣除。

  第十八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 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 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 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信息化办公室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信息化项目专 项资金使用流程审批。

  第十九条 财政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各子集团、分子公司 申请的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申报时要求按时完成项 目实施。如逾期两年未进行项目建设的,集团有权利将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纳入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使用。

  第二十条 加强审计监督,对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 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 展,统一制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并在每年年底根 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和集团未来发展实时更新集团 IT 规划、 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集团 IT 规划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集团

   董事会审批,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由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子集 团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 IT 规划和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并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子集 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申请审批制。信息 化项目建设业主方根据业务需求提交立项申请,并在组织实施前 30个工作日报集团信息办初审,信息办在收到立项申请后5个工 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完成上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项目预算金额 超过10万(含)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2)业务需求合理;

  (3)现有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均参照《xx 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采购类中电脑、电话、UPS 电源等通用终端设备、考勤机、读卡机等专用设备,由各业务单 位自行组织采购,报信息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小组由集团信息办、 招标管理办公室、业主方单位及外部专家组成员组成。信息化建 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

   员参与评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技术分权重限额: (一)产品采购类限额(硬件、软件)不超过35%(含);

  (二)信息化集成类限额(工程类)不超过50%(含);

  (三)外包服务和维保服务类限额不超过60%(含);

  (四)软件开发和设计咨询类限额不超过70%(含);

  第二十九条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建设招标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均参照《四川省商 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一)垄断经营或独家代理销售的硬件或软件;

  (二)关键技术唯一满足我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三)现有软硬件产品及系统的延续性服务(如系统升级改 造、增加用户数);

  (四)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急 事项)。

  第三十条 软件个性化开发项目以招标形式遴选出专业的软 件外包开发公司,签定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同级别 外包开发人员单价,并根据开发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完全自主 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归属 xx 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分类:

  (一)信息化集成:集成类;

   (二)信息化产品:硬件设备类、软件产品类;

  (三)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类、外包服务类、维保服务类、

  设计资讯类。

  二、供应商管理内容:

  (一)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更新、发

  布和维护;

  (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备案、

  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备案;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

  三、供应商履约评估:

  (一)项目履约评估:项目结束30日内,信息办组织业主单

  位对履约情况评估;

  (二)年度履约评估:每年12月对本年内发生的项目履约情

  况进行的定期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结果:

  (一)85分以上(含)

  优秀

  (二)75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良好

  (三)60分以上(含)不超过75分

  合格

  (四)60分以下(不含)

  不合格

  五、供应商评估结果应用 :

  (一)85分以上(含) 可按照以前招标合同标准续签

  合同;

   (二)60分以上(含)不超过85分 需重新招标谈判后, 方可签定合同;

  (三)60分以下(不含) 不再做为合格供应商参与信息 化建设未来投标。

  第三十二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由信息办、业主 方人员、外部专家共同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50万元以 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应汇编项目相关文件提交信息化系统建 设竣工验收小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设备状况:设备清单、设备到货清单、设备随机资料 等。

  (二)验收报告: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系统整体运行情况 报告和初验阶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 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做专题报告;

  (三)如有变更: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四)工程技术文档:包括网络规划方案、硬件设备及系统 的配置文件、技术资料、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联调文档、测试 报告及各种记录等;

  (五)其他存档资料:如项目进度文档、会议纪要、网络拓 扑图、机柜布局图纸、其它相关图纸,培训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合同和项目 相关文件对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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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信息化建设项目激励 第三十五条 为提高集团信息化水平、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 集团分别设立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 人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等奖项。

  第三十六条 在集团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可 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奖项。

  其中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根据企管部信息化建设考核分数 从高到低取前三名,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则有根据信息化建 设项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 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 申请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项。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 献集体根据归集的信息化资金及支持集团信息化建设力度予以 考核。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 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信息公司及运作模式 第三十八条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由四川省 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对内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化 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九条 信息公司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 和规定,通过专业技术服务,向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收取费用。信 息公司应健全收费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司收费工作合规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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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公平。

  第四十条 信息公司本着“一低、二优、增量收入”的原

  则收取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信息化服务费用。即:信息化建设建立 在集团整体规划上分步推进,一低是指同等条件、同等产品、同 等服务的情况参照同类市场较低的收费标准。二优是指信息公司 提供更优厚的服务、更优质的产品。增量收入是指信息公司利用 自身技术情况在没有外部供应商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收取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行业主方选择,根据集团整 体规划分步实施,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建设:

  (一)业主方自行投入自主建设,信息公司提供硬件租用、 运维服务等:属于子集团 IT 业务规划的系统方可采用此项建设 方法,但仍需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备案 和验收。

  (二)信息公司负责投入、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以租代买:

  即:信息公司负责整体项目建设投入,集团各内部业主单位签订 每年租用服务费的方式推进。一方面降低各业主单位信息化投入 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租用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凡集团配 套信息化资金的均需采用此项建设方法。

  第四十二条 信息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所投入并用于集团信 息化统一建设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同步扣减信息化建设年服务费 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内部业主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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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由信息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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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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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企业制度-执行类

  制度

  名称

  制度 编号

  /

  制度 版本

  /

  中原油田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制度 中油局信息〔2011〕533 号 文号

  主办 部门

  信息中心

  信息化管理/信息化项目 会签 规划计划处(部)、财务资

  管理

  部门 产处(部)、企业管理处

  信息中心

  审核 法律事务处、信息中心 部门 企业管理处

  信息中心

  签发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8 日

  原《中原油田信息化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油信息化 办〔2010〕9 号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8 日

  制定目的

  规范中原油田信息化项目管理,避免低效投资和重复建设, 提升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应用水平。

  制定依据

  中国石化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中原油田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约束对象

  信息化项目管理

  涉及的相关制度

  中原油田信息化管理办 法

  业务 类别

  所属 层级

  信息化管理 企业制度-实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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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信息化项目管理基本要求 1.1 信息化项目的界定 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及其他信 息技术等为主要技术手段,包括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 等方式建设的生产经营管理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系统运维等项 目。

  1.2 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原则 按照信息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投资, 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下简称“六统一”)的要求,中原油田 对信息化项目管理实行“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 负责”的原则。

  1.3 信息化项目的管控方式 信息化项目实行油田和各单位两个层次管理,信息中心对信 息化项目统一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和职能部门协同配合。

  2 各级管理部门职责 2.1 中原油田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油田信息化项目年 度计划,对重大信息化项目统一决策和指导。

  2.2 各专业信息化管理小组负责审定本专业信息化项目年 度计划,监督、检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和应用效果。

  2.3 信息中心负责制定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提出技术解 决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推广,控制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成本。

  2.4 业务部门负责项目业务需求分析,确定项目业务目标;

  优化业务功能和业务流程,提出业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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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规划计划处(部)负责列入投资计划的信息化项目立 项审查及批复、计划下达;财务资产处(部)负责列入成本的信 息化项目立项审查、批复、计划下达。

  2.6 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信息化项目,业 务部门协同配合。

  3 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和规则 3.1 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主要内容包括:项目需求上报、 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检查、项目后评估。

  3.2 项目需求上报 3.2.1 油田信息化项目按年度进行申报。各单位、部门申 报的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中国石化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 划、中原油田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必须结合本单位、 部门生产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3.2.2 年度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及上报。各单位由信息 管理部门牵头、与计划部门一起,提出并编制本单位信息化年 度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上报信息中心。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现 状分析及存在问题、技术方案—建设规模、技术路线、主要工 程量;投资估算—投资构成、效益效果预测)、项目卡片(见附 件 5.1)、项目表格(见附件 5.2)。

  3.2.3 信息化项目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及上报。信息中心 与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信息化年度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进行优 化、论证,形成油田信息化项目年度需求计划,经油田信息化 主管领导审定后报规划计划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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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项目立项管理 3.3.1 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 油田信息化年度需求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项 目立项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先进性、技术 实现可行性、方案合理性、投资估算等。

  3.3.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上报。信息中心根据上级主 管部门对项目需求计划的对接情况,结合立项论证意见以及信 息化技术建设和应用管理的统一要求,组织编制信息化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 5.3),经油田信息化主管领导审定后报 规划计划处(部)。

  3.3.4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规划 计划处(部)对信息化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内容,编制项目实施 方案(见附件 5.4、5.5),经信息中心审查后报规划计划处(部) 备案。

  3.3.5 列入油田非信息化投资计划管理的信息化项目(含 其他项目中信息化子项)和列入油田成本的信息化项目,信息中 心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方案、初步设计、详细设计 进行评审,并组织项目验收。

  3.4 项目实施管理 3.4.1 油田信息化项目经审批列入油田年度投资计划并下 达后,即进入组织建设实施阶段。

  3.4.2 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组,项 目人员由信息中心和业务部门及项目提出单位的专家组成,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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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职责。

  3.4.3 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工

  期负责。项目组负责建设项目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审 核,并由项目组负责人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保证数据真实、完 整和准确。

  3.4.4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审查集成商、咨询商、开发商及 供应商的资质,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询比 价、招投标、签订合同、组织验收等。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要使 用油田相关部门确定的标准合同文本。

  3.4.5 信息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分阶段进行项目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已完成工作、技术方案实施及初步成果、计划 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等。

  

篇四: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医院 整体信息化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对临床业务服务标准,安全、优质、 低耗、高效地完成项目任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相关管理流程, 特制定本办法。

  使用范围

  以计算机、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及其他信息技术等为主要技术手段, 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引进使用、推广完善等方式建设的生产经 营管理的应用系统、基础设备、系统运维等系统。

  各管理部门小组的职责

  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信 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对重大信息化项目统一决策和指导。

  信息化项目申请采购流程

  职能部门 信息科 设备科 院长办公 医院办公室 会

  招标办公室

   可行性研 究报告

  评估报告

  申请报告 汇集申请 提交办公会 讨论立项 填写立项表

  核实立项记 录并盖章

  参数认证会 招标讨论会 招标谈判会

  一、项目管理流程

  1. 发起申请

  拟写者:信息科/职能部门 拟写内容:

  (1)项目发起背景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建设能解决什么问题,带来什么效益 (4)希望建设成什么样(解决思路,详细需求) (5)市场调研(解决方案,报价方案)

  2. 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部门 2/3 人员签名,一定含有负

  责人)

   3. 评估(信息科)

  2.1、中小项目 拟写者:信息科 拟写内容:

  (1)结合现有信息系统,整体规划。

  (2)是否院内联合开发 (3)招标(除绿色通道采购、单一谈判来源外;走医院流 程,立项招标) 文件:评估报告(信息科核心小组)、性能指标参数 2.1、大项目 (1)召开院内、外专家会 (2)专家意见 文件:会议纪要、专家意见记录(签名)

  4. 立项、办公会、招标(医院商务流程)

  文件:招标书、合同书

  5. 承建方公司入场

  召开项目启动会,并在会上确认院方跟进人员、承建方实施工 程师、调研的对象和调研的范围。

  6. 文件:会议纪要 7. 需求调研

  组织会议:召开需求调研会(会前承建方提供需求规格说明书) 参与人员:院方项目跟进人员,承建方项目实施人员,项目使

   用人员或主管部门;

  活动:业务流程调研

  8. 文件:需求调研报告、需求分析报告。

  9. 建设方案

  活动:

  (1)承建方根据需求提出建设方案;

  (2)召开项目协调会,院方信息科核心小组确认建设方案。

  10. 文件:建设方案(双方确认) 11. 实施计划

  活动:

  (1)承建方根据建设方案制定实施计划;

  (2)召开项目协调会,院方核心小组确认实施计划;

  (3)院方跟进人员根据实施计划协调安排。

  12. 文件:实施计划 13. 项目实施

  活动:

  (1)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按实施计划监控项目实施,控制项目 风险和进度;

  (2)项目设计、项目实现、基础数据维护、项目测试 文件:

  (1)项目周报、月报

  14. (2)设计方案、接口文档、配置文件、基础数据模本、测试

   报告

  15. 培训计划

  协调会: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根据系统的结构,制定培训计划 (功能模块、用户、时间、地点、考核方式)

  16. 文件:培训计划书 17. 组织培训

  活动:

  (1)院方组织安排培训(通知与联系) (2)准备环境(培训场所、培训设备、培训系统)

  18. 文件: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19. 系统上线

  协调会:

  (1)根据项目涉及范围选择上线方式 (2)小范围使用可选择直接上线 (3)大范围需选择试点科室上线,成功后再全面上线

  20. 文件:上线方案,会议记录 21. 问题收集及系统功能完善

  参与人:承建方、信息科、用户 文件:

  (1)重大需求列表及执行情况;

  22. (2)项目周报、月报。

  23. 合同核查(项目质量的把关)

   参与人员: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项目使用部门(负责人必须 到场)、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到场)

  活动:

  (1)按照合同核对实施系统实现的功能,如有未实现的功能和 未完善的功能,需记录起来形成预留问题列表,在场人员签名确认;

  (2)承建方就预留问题列表给出备忘录,并给出解决方案(完 成的时间点)。

  文件:预留问题列表、预留问题解决方案

  24. 系统验收

  召开验收会 参与人员: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科、承建方、项目使用科室、 监察审计科、招标办、设备科、财务科、第三方监理机构。

  (1)小项目:信息科、承建方和项目使用科室、监察审计科、 设备科;

  (2)中、大项目: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科、承建方、监察审 计科、招标办、设备科、财务科、第三方监理机构;

  (3)重大大型项目:院外专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科、承 建方、监察审计科、招标办、设备科、财务科、第三方监理机构;

  活动:

  (1)验查承建方项目的建设质量 (2)验查承建方项目的建设过程

   (3)验查承建方预留问题解决方案 (4)判断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25. 文件:会议纪要、验收结论、验收报告。

  26. 系统项目转运维组

  活动:由项目组与运维组共同核查预留问题解决方案执行情况。

  文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文档、功能说明书、操作说 明书、配置手册、维护手册

  二、项目变更管理

  1、 承建方提出变更原因 2、 文件:正式函 3、 信息化建设协调会 4、 文件:会议纪要 5、 院方向承建方提出变更申请 6、 文件:正式函 7、 审核会

  参会人员: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信息科、承建方 活动:

  (1)介绍变更方案(软件、硬件);(承建方提供) (2)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变更方案并提出意见 8、 文件:变更方案、审核意见

   9、 召开询价会议 参会人员:监察审计、招标办、财务科 活动:

  (1)初步报价方案(承建方提供) (2)询价、谈判 (3)双方确认价格

  文件:询价资料、会议记录、询价确认表

  

篇五: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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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体系名称 信息化管理 编 码 IT-01-02-03

  版本号

  2013-1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范围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1 目的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普发 ﹝2012﹞XXX 号 2012 年 XX 月 XX 日 2012 年 XX 月 XX 日

  明确信息化项目管理、审核、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IT-01-04-01,2011,总公

  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及建设管理办法》,

  IT-01-02,2012,公司。

  4 释义

  4.1 通信及信息事故

  指由各种事件造成通信枢纽或数据中心及网络机房损毁、大面积骨干网中

  断、企业核心应用系统瘫痪、大批客户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重大事故的

  判断标准包括企业或地区级通信枢纽或数据中心机房破坏、网络中断服务超过

  240分钟、应用中断服务超过120分钟、局域网内一个工作日有超过50台客户端设

  备不能正常运行等。

  4.2 交付品

  指在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需要提交给公司(用户)的各种最终

  的(或阶段性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报告、图纸、开发程序、测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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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及用户操作手册等)和项目管理文件、资料等。

  5 职责分工 5.1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a) 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部要求开展集中管理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

  b) 负责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报批管理和自行管理项目;

  5.2 信息化办公室 a) 负责落实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启动、进度跟踪、变更

  审核、监理聘请、上线检查和完工验收、关闭等;

  b) 组织对公司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评价和后评估,跟踪和检查公司已投

  产项目的运行与绩效;

  c) 接受总公司的监督管理、检查和验收,定期向信息化管理部报告公司信

  息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d) 批准项目管理手册;

  e) 项目执行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

  f) 负责组织对相关项目的管理评价和后评估,跟踪和检查已投产项目的运

  行与绩效。

  5.3 项目组

  a) 根据总公司和开公司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管理规定,编制项目管理手 册;

  b)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对系统供应商、开发商、咨询服务商的管理);

  c) 接受总公司和公司信息化办公室的监督管理、检查和验收;

  d) 定期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5.4 相关业务部门 参与本部门有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完工验收,接收完工项 目。

  5.5 运营维护单位 a)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完工验收;

  b) 负责项目完工后的运营维护,汇总过程缺陷和遗留问题,向上级主管部

  门或主管单位报告。

  6 工作内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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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项目启动 6.1.1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在项目启动时填写《项目启动申请表》。

  6.1.2 集中管理项目和报批管理应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填报相关表 格,履行相关的报审程序。

  6.1.3 项目组应根据立项报告、预算计划,以及项目的实施范围、工作量、组 织模式、技术难度、持续时间、投资规模等因素,制定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质 量管理计划、资源投入计划、费用支付安排、风险管理计划、安全管理等文件, 或至少包含上述内容的项目管理手册,报送信息化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6.1.4 项目按照公司商务采办要求履行采办程序,并签订合同;在合同谈判和 签订时,应注意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6.1.5 项目组应建立项目定期报告(项目周报/月报)制度。

  6.2 项目实施 6.2.1 变更管理 6.2.1.1 变更申请需经项目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批;变更 申请应附带相关评估说明、更新的综合绩效基准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相关文档。

  6.2.1.2 项目的重要变更须经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 组审核后,报总公司信息化部批准后执行。项目重要变更涉及以下方面:

  a) 偏离预算计划,对使用对象、资金用途、项目目标、建设范围等内容的 调整;

  b) 涉及设计、方案、产品等技术方面的较大修改;

  c) 对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质量、费用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调整;

  d) 对项目建设过程或竣工投产的安全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或隐患的调整;

  e) 其它对项目总体影响较大的调整。

  6.2.1.3 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项目组应认真执行变更,在定期报告中专列栏 目给予反映;执行变更的过程中,如出现偏离或超出变更申请内容的重大事项, 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信息化办公室。

  6.2.2 质量管理 6.2.2.1 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检验计划、交付品合 格标准、检验方法(包括仪器设备、环境因素等)、改进与提升等相关内容。

  6.2.2.2 项目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保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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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质量。

  6.2.2.3 项目组应定期报告项目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 总结,提出改进计划和相应措施。

  6.2.3 进度管理 6.2.3.1 项目组应认真执行项目启动时制定的进度计划;

  6.2.3.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应细化进度计划、设定里程碑,并严格监控;

  6.2.3.3 项目组应定期报告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 总结,提出调整计划和相应措施。

  6.2.4 费用管理 6.2.4.1 项目组应做好项目年度预算计划和相应的控制工作;

  6.2.4.2 当预测或实际年度费用预算支付低于 90%或超出预算时,项目组应及 时向公司信息化办公室报告,说明原因;

  6.2.4.3 项目组应总结项目费用控制情况,并综合评估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资 源累计投入情况和项目建设质量状况等相关因素,制定或调整项目费用计划,报 送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备案;

  6.2.4.4 如需动用不可预见费(如有),项目组应提交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情况, 报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并由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动用;

  6.2.4.5 项目组应在定期报告中汇总反映费用执行与管理状况,列明计划、签 约、支付等项内容。项目管理费用(如有)的支出情况也应当给予说明。

  6.2.5 安全管理 6.2.5.1 项目组应按照总公司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项目安 全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6.2.5.2 项目组应在定期报告反映安全管理状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 相应措施。

  6.2.5.3 对于集中管理类项目,当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通信及信息 事故,以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应急管理流程在第一时间 向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提交初步报告,在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总公司信息 化管理部提交情况报告,在事件应急解除一周内向总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提交最终 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状况、处理、损失及后果等。

  6.2.6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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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6.1 项目组应认真落实执行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做 好风险的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等工作。

  6.2.6.2 项目组应在定期报告项目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6.2.6.3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涉及项目进度、费用、质量、安全方面重大风 险隐患时,项目组应及时专题报告公司信息化办公室。

  6.2.7 报告制度 6.2.7.1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应定期以(周)月报、会议纪要、口头交流 及其它适当方式向公司信息化办公室报告工作。

  6.2.7.2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评,并向公司信息化办 公室提交培训总结。

  6.2.7.3 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相关要求向总公司提报项目管理信息及文 档。

  6.2.8 项目验收 6.2.8.1 项目实施主体工作(集成或开发、配置、系统测试等)完成后,项目 组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6.2.8.2 项目验收包括项目组自查、验收小组验收等程序。

  6.2.8.2.1 项目组自查

  a) 项目组自查通常应在提出验收申请前进行;

  b) 自查结束后,项目组应编写验收前检查和整改报告,列明检查中所发

  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c) 整改结束并经再次自查确认合格后,项目组向公司信息化办公室提出

  项目验收申请,并附上检查和整改报告,并抄送相关单位。

  6.2.8.2.2 验收小组验收

  a) 收到项目组的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附件后,由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查, 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形成验收小组,按照项目 质量合格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完工验收;

  b) 验收小组将基于验收结果出具完工验收检查报告,并抄送相关单位。

  c) 验收检查报告获得批准后,项目进入上线试运行期。

  6.2.8.3 项目验收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目标和工作内容完成情况、项目签约 合同履行情况和项目管理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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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3.1 项目计划目标和工作内容完成情况检查包括:项目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范围是否覆盖,系统及各模块功能应用情况,系统 运行的稳定性,支持体系运行情况,用户的操作及使用熟练程度,数据录入与管 理情况,知识转移情况,报表展现及应用情况,咨询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

  6.2.8.3.2 项目签约合同履行情况包括:签约合同名称、签约方、合同金额、 支付金额、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等。

  6.2.8.3.3 项目管理执行情况包括:变更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 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和报告管理等方面。

  6.2.9 项目监理 6.2.9.1 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监理单位对集中管理项目和重 点项目实施监理;

  6.2.9.2 监理单位的选择由公司信息化办公室组织,项目组参与;

  6.2.9.3 对项目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将视项目不同和情况需要决定;

  6.2.9.4 项目监理所需费用包括在项目经费计划中;

  6.2.9.5 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和项目组提交 监理报告。

  6.2.10 项目上线试运行 6.2.10.1 通常系统试运行时间为三个月。

  6.2.10.2 集中管理项目和重大项目应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填报相 关表格,履行相关的报审程序。

  6.2.10.3 正式上线试运行前,项目组应按照培训计划组织用户培训。

  6.2.10.4 项目组应对项目实施上线检查;项目组根据检查结果出具上线检查报 告。

  6.2.10.5 项目上线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系统功能与技术测试情况;

  b) 集成方案、业务蓝图、系统配置、数据标准;

  c) 数据收集、确认和转换情况;

  d) 系统运行环境准备情况;

  e) 上线切换工作安排;

  f) 支持体系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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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上线自查整改情况。

  6.2.10.6 信息化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报告,对项目上线申请做出批复;获得批准 后,项目组对系统进行正式切换,开始上线运行。

  6.2.11 集中管理项目和重点项目应按照总公司项目管理要求,填报相关表格, 履行报审程序。

  6.3 项目关闭 6.3.1 项目收尾 6.3.1.1 项目收尾包括合同收尾和管理收尾,其中:

  a) 合同收尾是根据合同约定及变更文件核实采购产品或服务,并总结过程 缺陷和遗留问题;

  b) 管理收尾包括形成成果文档、搜集项目记录、总结经验与教训,经整理 后存档。

  6.3.1.2 项目上线后,项目组应完成以下工作:

  a) 将系统运营维护和支持体系移交给运营维护单位,并协助做好联合调测 和正式投产;

  b) 进行项目总结;

  c) 做好项目移交。

  6.3.2 项目关闭 6.3.2.1 项目关闭前,项目组应完成设备、备件、工具、材料的处理工作:

  a) 设备(含备品)、备件、工具应建账,并移交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运营维 护单位;

  b) 设备应建账,并依据公司和项目所属单位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方案,将报 废的和未报废的办公设备账目一起报送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核批准后 执行;

  c) 剩余材料应建账,并依据总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方案,报送相 关投资单位(或计划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6.3.2.2 重点项目在完成全部工作后,应按照总公司项目管理的要求填报相关 项目关闭表格。

  6.3.2.3 公司信息化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关闭前的检查。检查的主要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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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问题整改:包括对过程缺陷、遗留问题以及在完工验收中所发现问题的 处理解决和归纳总结;

  b) 移交情况:包括设备、备件、工具、材料移交、知识转移、财务移交、 文档移交、批文和证书移交(如有)、项目合同专用章和行政章上交(如 有)等情况;

  c) 项目总结和相关报告:包括项目竣工报告、供应商评价报告、审计报告 (如有)等。

  6.3.2.4 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关闭整个项目。

  6.3.3 项目投产使用后,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将根据需要组织对项目的管理评价 和后评估,跟踪和检查已投产项目的运行与绩效。

  6.4 文档管理 6.4.1 项目组应制定项目文档管理规定,明确制作、审核、分发、借阅和存储 等要求,严格文档保密制度。

  6.4.2 项目组应保存采办、沟通、报告、变更、检查、验收、关闭等管理文档 和技术文档。

  6.4.3 项目组档案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 全和有效利用;项目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文档管理工作。

  6.4.4 项目组档案应涵盖项目整个周期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 立项、计划、设计、采办、施工、竣工等环节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图片等。

  6.4.5 项目组应完整保存重要的项目签字纸介质文件,同时还应保存相应的电 子文件版本。项目验收完毕后,项目组应将上述文件提交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存档。

  6.4.6 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项目交付品实际寿命。

  7 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 1:项目启动流程 附件 2:项目启动申请表 附件 3:项目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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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内控体系制度-IT-01-02-03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附件 4:项目变更申请表 附件 5:项目验收、上线及关闭流程 附件 6: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 7:项目上线申请表 附件 8:项目关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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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xx 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 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 安全设备及空调、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 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 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 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 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 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守集团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 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 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 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 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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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xx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 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 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 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 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 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 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 团业务 IT 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 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

  (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

  (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集团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八条 集团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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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

  参与合同审查与签定工作;

  第九条 财务中心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归集、拨付、审批、监管。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负责指导信息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奖励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发展策划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参与集团战略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二) 参与对外信息化项目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二)负责根据信息化公司合同,调整相关方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 检查;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结算的审计;

  (三)负责受理并查处信息化建设和项目招标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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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包括立项申请、会议记录、招标文 件、合同等;

  (二)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评审。

  (三)参与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和业主方履行 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

  (二)负责所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日常操作和使用;

  (三) 参与集团及子集团 IT 规划、调研、编制及评审工作;

  (四)牵头信息化项目对外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以下简 称“财政资金”)、集团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各分子公司安排 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

  第十七条 财政资金申请以各业务单位为主体作为资金申请牵头单位、发展 策划部和信息化办公室作为资金申请参与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各业务单位争 取到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其信息化项目建设,如自身暂无信息化需求可纳入集 团整体信息化项目建设中使用。其中:通过集团帮助争取到财政资金必须纳入 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 20%计入当期 考核利润;业务单位直接争取到财政资金如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 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 40%计入当期考核利润。如争取到财政资 金不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的,其日常运维服务、折旧等费用将不 能作为当期考核利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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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 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 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 殊情况,必须请示。信息化办公室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审批。

  第十九条 财政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各子集团、分子公司申请的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申报时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如逾期两年未进行项目 建设的,集团有权利将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纳入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使 用。

  第二十条 加强审计监督,对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 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统一制定集 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并在每年年底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和集团未 来发展实时更新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集团 IT 规划需报集团总经理 办公会和集团董事会审批,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由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子集团 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 IT 规划和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编制年度信息 化建设项目预算,并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子集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申请审批制。信息化项目建设业主 方根据业务需求提交立项申请,并在组织实施前 30 个工作日报集团信息办初 审,信息办在收到立项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完成上报集团分管领 导审批,项目预算金额超过 10 万(含)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2)业务需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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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有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均参照《xx 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采购类中电脑、电话、UPS 电源等通用终 端设备、考勤机、读卡机等专用设备,由各业务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报信息办 备案。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小组由集团信息办、招标管理办公 室、业主方单位及外部专家组成员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 (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评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技术分权重限额: 产品采购类限额(硬件、软件)不超过 35%(含);

  信息化集成类限额(工程类)不超过 50%(含);

  外包服务和维保服务类限额不超过 60%(含);

  软件开发和设计咨询类限额不超过 70%(含);

  第二十九条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 建设招标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均参照《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 标管理办法》执行):

  垄断经营或独家代理销售的硬件或软件;

  关键技术唯一满足我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现有软硬件产品及系统的延续性服务(如系统升级改造、增加用户数);

  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急事项)。

  第三十条 软件个性化开发项目以招标形式遴选出专业的软件外包开发公 司,签定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同级别外包开发人员单价,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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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完全自主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归属 xx 有限 责任公司所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分类:

  信息化集成:集成类;

  信息化产品:硬件设备类、软件产品类;

  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类、外包服务类、维保服务类、设计资讯类。

  二、供应商管理内容:

  (一)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

  (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备案、负责信息化合 格供应商备案;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

  三、供应商履约评估:

  (一)项目履约评估:项目结束 30 日内,信息办组织业主单位对履约情况 评估;

  (二)年度履约评估:每年 12 月对本年内发生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的定期 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结果:

  (一)85 分以上(含)

  优秀

  (二)75 分以上(含)不超过 85 分

  良好

  (三)60 分以上(含)不超过 75 分

  合格

  (四)60 分以下(不含)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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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供应商评估结果应用 :

  (一)85 分以上(含) 可按照以前招标合同标准续签合同;

  (二)60 分以上(含)不超过 85 分 需重新招标谈判后,方可签定合同;

  (三)60 分以下(不含) 不再做为合格供应商参与信息化建设未来投标。

  第三十二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由信息办、业主方人员、外部专 家共同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 专家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应汇编项目相关文件提交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 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设备状况:设备清单、设备到货清单、设备随机资料等。

  (二)验收报告: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和初验阶 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 做专题报告;

  (三)如有变更: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四)工程技术文档:包括网络规划方案、硬件设备及系统的配置文件、 技术资料、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联调文档、测试报告及各种记录等;

  (五)其他存档资料:如项目进度文档、会议纪要、网络拓扑图、机柜布 局图纸、其它相关图纸,培训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合同和项目相关文件对项目 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信息化建设项目激励 第三十五条 为提高集团信息化水平、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集团分别设立 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 献集体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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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在集团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可申请集团信息化 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奖项。其中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 根据企管部信息化建设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取前三名,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 则有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 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申请集团信息化 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项。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根据归集的信息化资金 及支持集团信息化建设力度予以考核。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 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信息公司及运作模式

  第三十八条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由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对内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化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九条 信息公司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通过专 业技术服务,向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收取费用。信息公司应健全收费管理机制、 确保信息公司收费工作合规合标、公开公平。

  第四十条 信息公司本着“一低、二优、增量收入”的原则收取集团内部成员 单位信息化服务费用。即:信息化建设建立在集团整体规划上分步推进,一低 是指同等条件、同等产品、同等服务的情况参照同类市场较低的收费标准。二 优是指信息公司提供更优厚的服务、更优质的产品。增量收入是指信息公司利 用自身技术情况在没有外部供应商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收取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行业主方选择,根据集团整体规划分步实 施,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建设:

  (一)业主方自行投入自主建设,信息公司提供硬件租用、运维服务等:

  属于子集团 IT 业务规划的系统方可采用此项建设方法,但仍需按照信息化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备案和验收。

  (二)信息公司负责投入、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以租代买:即:信息公司 负责整体项目建设投入,集团各内部业主单位签订每年租用服务费的方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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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方面降低各业主单位信息化投入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租用服务保障信息 化建设的质量。凡集团配套信息化资金的均需采用此项建设方法。

  第四十二条 信息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所投入并用于集团信息化统一建设的 信息化专项资金同步扣减信息化建设年服务费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内部业主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应 优先选择由信息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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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名称 信息化管理

  编码 IT-01-02-03

  版本号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范围 发布文号

  普发 〔2012〕XXX 号

  发布日期

  2012 年 XX 月 XX 日

  生效日期

  2012 年 XX 月 XX 日

  1 目的

  明确信息化项目管理、审核、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2013-1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细则》,IT-01-04-01 ,2011,总公 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资及建设管理办法》

  ,

  IT-01-02,2012,公司。

  4 释义

  4.1 通信及信息事故

  指由各种事件造成通信枢纽或数据中心及网络机房损毁、大面积骨干网中 断、企业核心应用系统瘫痪、大批客户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重大事故的 判断标准包 括企业或地区级通信枢纽或数据中心机房破坏、网络中断服务超过 240 分钟、应用中断服务超过 120 分钟、局域网内一个工作日有超过 50 台客户端设 备不能 正常运行等。

  4.2 交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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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在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需要提交给公司(用户)的各种最终 的(或阶段性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报告、图纸、开发程序、测试数据、 培训及用 户操作手册等)和项目管理文件、资料等。

  5 职责分工 5.1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a) 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部要求开展集中管理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管理工作;

  b) 负责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司报批管理和自行管理项目;

  5.2 信息化办公室

  a) 负责落实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启动、进度跟踪、变更 审核、监理 聘请、上线检查和完工验收、关闭等;

  b) 组织对公司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评价和后评估,跟踪和检查公司已投 产项目的运 行与绩效;

  c) 接受总公司的监督管理、检查和验收,定期向信息化管理部报告公司信 息化建设项 目进展情况。

  d) 批准项目管理手册;

  e) 项目执行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

  f) 负责组织对相关项目的管理评价和后评估, 跟踪和检查已投产项目的运

  行与绩效。

  5.3 项目组

  a) 根据总公司和开公司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管理规定,

  编制项目管理手

  册;

  b)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对系统供应商、开发商、咨询服务商的管理);

  c) 接受总公司和公司信息化办公室的监督管理、检查和验收;

  d) 定期向信息化办公室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5.4 相关业务部门

  参与本部门有关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完工验收, 目。

  接收完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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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运营维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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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和完工验收;

  b) 负责项目完工后的运营维护,汇总过程缺陷和遗留问题,向上级主管部 门或主管单

  位报告。

  6 工作内容与程序

  6.1 项目启动 6.1.1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在项目启动时填写《项目启动申请表》。

  6.1.2 集中管理项目和报批管理应按照总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要求填报相关表 格,履行相 关的报审程序。

  6.1.3 项目组应根据立项报告、预算计划,以及项目的实施范围、工作量、组 织模式、技 术难度、持续时间、投资规模等因素,制定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质 量管理计划、资源投入 计划、费用支付安排、风险管理计划、安全管理等文件, 或至少包含上述内容的项目管理手 册,报送信息化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6.1.4 项目按照公司商务采办要求履行采办程序,并签订合同;在合同谈判和 签订时,应 注意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6.1.5 项目组应建立项目定期报告(项目周报/月报)制度。

  6.2 项目实施 6.2.1 变更管理 6.2.1.1 变更申请需经项目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批;变更 申请应附带 相关评估说明、更新的综合绩效基准计划、风险控制计划等相关文档 6.2.1.2 项目的重要变更须经公司信息化办公室审查,公司信息化工作领导小 组审核后, 报总公司信息化部批准后执行。项目重要变更涉及以下方面:

  a) 偏离预算计划,对使用对象、资金用途、项目目标、建设范围等内容的 调整;

  b) 涉及设计、方案、产品等技术方面的较大修改;

  c) 对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质量、费用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的调整;

  d) 对项目建设过程或竣工投产的安全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或隐患的调整;

  e) 其它对项目总体影响较大的调整。

  6.2.1.3 变更申请获得批准后,项目组应认真执行变更,在定期报告中专列栏 目给予反 映;执行变更的过程中,如出现偏离或超出变更申请内容的重大事项, 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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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办公室。

  6.2.2 质量管理

  6.2.2.1 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应当包括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检验计划、交付品合 格标准、检

  验方法(包括仪器设备、环境因素等)、改进与提升等相关内容。

  6.2.2.2 项目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保证项目

  建设质量。

  622.3 项目组应定期报告项目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 总结,提出

  改进计划和相应措施。

  6.2.3 进度管理

  6.2.3.1 项目组应认真执行项目启动时制定的进度计划;

  6.2.3.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应细化进度计划、设定里程碑,并严格监控;

  6.2.3.3 项目组应定期报告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分析 总结,提出

  调整计划和相应措施。

  6.2.4 费用管理

  6.2.4.1 项目组应做好项目年度预算计划和相应的控制工作;

  624.2 当预测或实际年度费用预算支付低于

  90%或超出预算时,项目组应及

  

篇八: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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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 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

  (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 安全设备及空调、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 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 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 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 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 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守集团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 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 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 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 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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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xx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 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 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 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 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 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 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 IT 规划、子集 团业务 IT 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 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

  (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

  (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

  (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

  (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

  (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集团信息化建设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八条 集团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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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

  参与合同审查与签定工作;

  第九条 财务中心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财务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管理信息公司的财务工作;

  (三)负责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归集、拨付、审批、监管。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负责指导信息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奖励方案的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发展策划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参与集团战略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二) 参与对外信息化项目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十二条 企业管理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二)负责根据信息化公司合同,调整相关方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部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 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 检查;

  (二)负责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结算的审计;

  (三)负责受理并查处信息化建设和项目招标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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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包括立项申请、会议记录、招标文 件、合同等;

  (二)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评审。

  (三)参与拟定信息化建设外部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和业主方履行 以下等职责:

  (一)负责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

  (二)负责所承接信息化项目建设日常操作和使用;

  (三) 参与集团及子集团 IT 规划、调研、编制及评审工作;

  (四)牵头信息化项目对外申报,信息化资金申请。

  第三章 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以下简 称“财政资金”)、集团安排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各分子公司安排 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

  第十七条 财政资金申请以各业务单位为主体作为资金申请牵头单位、发展 策划部和信息化办公室作为资金申请参与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各业务单位争 取到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其信息化项目建设,如自身暂无信息化需求可纳入集 团整体信息化项目建设中使用。其中:通过集团帮助争取到财政资金必须纳入 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 20%计入当期 考核利润;业务单位直接争取到财政资金如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 用,业务单位可按照财政资金总额的 40%计入当期考核利润。如争取到财政资 金不纳入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的,其日常运维服务、折旧等费用将不 能作为当期考核利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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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 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 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 殊情况,必须请示。信息化办公室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参与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审批。

  第十九条 财政资金应提高使用效率,各子集团、分子公司申请的信息化项 目专项资金应按照项目申报时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如逾期两年未进行项目 建设的,集团有权利将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纳入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统一使 用。

  第二十条 加强审计监督,对信息化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 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统一制定集 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并在每年年底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和集团未 来发展实时更新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集团 IT 规划需报集团总经理 办公会和集团董事会审批,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由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子集团 董事会审批后还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办根据集团 IT 规划和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编制年度信息 化建设项目预算,并按照集团预算管理办法和子集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集团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申请审批制。信息化项目建设业主 方根据业务需求提交立项申请,并在组织实施前 30 个工作日报集团信息办初 审,信息办在收到立项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完成上报集团分管领 导审批,项目预算金额超过 10 万(含)需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集团 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

  (2)业务需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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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有信息系统不能满足。

  第二十五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均参照《xx 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二十六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产品采购类中电脑、电话、UPS 电源等通用终 端设备、考勤机、读卡机等专用设备,由各业务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报信息办 备案。

  第二十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小组由集团信息办、招标管理办公 室、业主方单位及外部专家组成员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 (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专家组成员参与评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技术分权重限额: 产品采购类限额(硬件、软件)不超过 35%(含);

  信息化集成类限额(工程类)不超过 50%(含);

  外包服务和维保服务类限额不超过 60%(含);

  软件开发和设计咨询类限额不超过 70%(含);

  第二十九条 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 建设招标采购中的单一来源采购均参照《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 标管理办法》执行):

  垄断经营或独家代理销售的硬件或软件;

  关键技术唯一满足我方需求的产品或服务;

  现有软硬件产品及系统的延续性服务(如系统升级改造、增加用户数);

  特急业务(不立即开展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急事项)。

  第三十条 软件个性化开发项目以招标形式遴选出专业的软件外包开发公 司,签定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包含不同级别外包开发人员单价,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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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完全自主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及源代码归属 xx 有限 责任公司所有。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合格供应商管理

  一、供应商分类:

  信息化集成:集成类;

  信息化产品:硬件设备类、软件产品类;

  信息化服务:软件开发类、外包服务类、维保服务类、设计资讯类。

  二、供应商管理内容:

  (一)信息办: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

  (二)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备案、负责信息化合 格供应商备案;

  (三)招标管理办公室:参与信息化合格供应商标准评审;

  三、供应商履约评估:

  (一)项目履约评估:项目结束 30 日内,信息办组织业主单位对履约情况 评估;

  (二)年度履约评估:每年 12 月对本年内发生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的定期 评估;

  四、供应商评估结果:

  (一)85 分以上(含)

  优秀

  (二)75 分以上(含)不超过 85 分

  良好

  (三)60 分以上(含)不超过 75 分

  合格

  (四)60 分以下(不含)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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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供应商评估结果应用 :

  (一)85 分以上(含) 可按照以前招标合同标准续签合同;

  (二)60 分以上(含)不超过 85 分 需重新招标谈判后,方可签定合同;

  (三)60 分以下(不含) 不再做为合格供应商参与信息化建设未来投标。

  第三十二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由信息办、业主方人员、外部专 家共同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超过 50 万元以上(含)必须有一名以上外部 专家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应汇编项目相关文件提交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 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设备状况:设备清单、设备到货清单、设备随机资料等。

  (二)验收报告:包括试运行阶段记录、系统整体运行情况报告和初验阶 段移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如在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将事故的处理情况 做专题报告;

  (三)如有变更:提供《项目变更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四)工程技术文档:包括网络规划方案、硬件设备及系统的配置文件、 技术资料、安装手册、操作手册、联调文档、测试报告及各种记录等;

  (五)其他存档资料:如项目进度文档、会议纪要、网络拓扑图、机柜布 局图纸、其它相关图纸,培训资料等。

  第三十四条 信息化系统建设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合同和项目相关文件对项目 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信息化建设项目激励 第三十五条 为提高集团信息化水平、奖励优秀个人和单位,集团分别设立 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及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 献集体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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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在集团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可申请集团信息化 建设优秀集体、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奖项。其中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集体 根据企管部信息化建设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取前三名,集团信息化建设优秀个人 则有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 化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可申请集团信息化 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奖项。集团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集体根据归集的信息化资金 及支持集团信息化建设力度予以考核。申请后由信息办初审合格报信息化领导 小组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信息公司及运作模式

  第三十八条 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由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全额出资对内提供信息技术市场化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九条 信息公司收费是指按照国家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通过专 业技术服务,向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收取费用。信息公司应健全收费管理机制、 确保信息公司收费工作合规合标、公开公平。

  第四十条 信息公司本着“一低、二优、增量收入”的原则收取集团内部成员 单位信息化服务费用。即:信息化建设建立在集团整体规划上分步推进,一低 是指同等条件、同等产品、同等服务的情况参照同类市场较低的收费标准。二 优是指信息公司提供更优厚的服务、更优质的产品。增量收入是指信息公司利 用自身技术情况在没有外部供应商的情况下增加工作收取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行业主方选择,根据集团整体规划分步实 施,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建设:

  (一)业主方自行投入自主建设,信息公司提供硬件租用、运维服务等:

  属于子集团 IT 业务规划的系统方可采用此项建设方法,但仍需按照信息化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备案和验收。

  (二)信息公司负责投入、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以租代买:即:信息公司 负责整体项目建设投入,集团各内部业主单位签订每年租用服务费的方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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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方面降低各业主单位信息化投入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租用服务保障信息 化建设的质量。凡集团配套信息化资金的均需采用此项建设方法。

  第四十二条 信息公司可根据业主单位所投入并用于集团信息化统一建设的 信息化专项资金同步扣减信息化建设年服务费用。

  第四十三条 集团内部业主单位在进行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应 优先选择由信息公司提供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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