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
1 A A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体系
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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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A 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2 日
2 A A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 体系
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体系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各相关层级责任分工,规范和加强考核工作,促进体系运行持续改进,保证安全生产。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企业员工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体系的考核奖惩工作。
三、考核目标 (一)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人财物力的有效支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的职责。
2、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期限,定期组织会议,发动全员落实到位。
3、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奖惩制度等文件,确保符合企业实际可操作,并传达落实到基层员工。
4、制定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相关奖惩等,并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5、建立健全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确保涵盖主要作业和主要生产设备设施。
6、结合企业实际确定风险点,采用合理的辨识方法充分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合理评价评级。
7、危险源控制措施与实际相符,具有可操作性并得到有效落实。
8、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确定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层级,落实管控责任。
9、清单应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岗位人员按程序评审,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
10、通过公示、培训等有效方式告知岗位员工从事岗位的主要风险相关内容,对存在重大风险和重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1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应与职业健康相融合,一并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辨识
3 和管控。
(二)体系运行 1、每年至少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
2、重大变更应及时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更新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清单。
3、建立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
4、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责任处分 1、对于制定有关文件、组织培训、编制记录和档案存在缺项漏项、内容不全的,首次对直接责任人可罚款,第二次可加重罚款,并连带上一级负责人相同罚款。
2、工作拖沓,体系建设任务规定时间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高存在缺陷的,首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第二次可加重罚款,并连带上一级负责人相同罚款。
3、体系运行评审、更新不及时、不到位的,首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第二次可加重罚款,并连带上一级负责人相同罚款。
4、对接受任务推三阻四、推诿扯皮、编理由逃避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配合协同不到位、职责未履行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再次发生的调离岗位。
五、管理考核 1、日常考核。由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与个人绩效奖金挂钩,确保岗位员工必须熟知本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和危险源,能够掌握主要危险源及管控措施。
2、月度考核。企业每月对各部门、车间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得分与部门、车间绩效奖金挂钩。
六、考核层级 1、员工考核 员工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部门应当视情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考核:
不会辨识所在工作岗位存在危险源的; 不知悉所在工作岗位存在危险源的; 不掌握本岗位危险源具体管控措施的; 不落实本岗位危险源具体管控措施的; 本岗位发生危险时,不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控制事态发展的。
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所在部门应当视情对员工进行通报表扬或奖励:
辨识出公司尚未掌握的新的危险源并被确定的; 提出改进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意见并被采纳的; 本岗位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控制事态发展的。
2、部门考核 部门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管理员、班组长)进行考核:
未组织开展风险点和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未对已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与分级; 未对已辨识的危险源辨识现有控制措施的; 未对已辨识的危险源清单进行公示公告; 未将已辨识的危险源及管控措施进行分级管控; 员工未参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的制定; 制定的教育培训措施未实施,或 3 名以上员工不知悉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及制定的控制措施。
制定的工程技术措施未实施或失效; 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未实施或无相应安全管理记录; 制定的个体防护措施未实施,或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或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合格,或现场 3 名以上员工未佩戴劳保用品; 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未组织开展演练,或应急所需物资配置不到位,或未对应急演练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未按本办法“员工考核”之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 其他违反实施指南有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导致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受阻或不能正常运行。
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部门应当对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班组长、员工)进行奖励:
增加或改进创新的教育培训措施,经评定有助于提升员工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或经一段时间的检验收到良好效果的; 增加或改进创新的工程技术措施,经评定可以降低危险源的风险程度或等级,或经一段
5 时间的检验可以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化水平的; 增加或改进创新的安全管理措施,经评定可以降低危险源的风险程度或等级,或经一段时间的检验可以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 改善劳动条件或创新个体防护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新产品,使员工劳动条件得到改善或工作舒适度得到提升的; 改进或创新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新装备,使应急处置硬件得到加强或战斗力得到提升的; 采取其他有助于降低风险程度或等级的措施,经评定绩效明显的。
3、公司考核 公司每月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连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及其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一并整合到安全标准化建设中去,对各分公司、车间和职能处室实施月度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和年度安全绩效考核。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月度安全标准化建设中不得少于 1/4 的分值,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视为该部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开展不合格:
抽查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的掌握情况,5%以上人员或至少 5 人不掌握的; 未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落实奖惩,或奖惩无记录的; 应判定为重大风险而未判定的; 三级以上危险源控制措施不落实,存在 3 项以上的; 二级以上危险源存在的场所和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存在 1 项以上的。
对月度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奖励。月度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先进评定,作为评选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被评选为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按照公司年度奖励方案予以奖励。
4 奖励
4.1.1 发现新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的奖励 50 元 4.1.2 对风险分级管控提出新的控制措施的奖励 100 元 4.1.3 对风险分级管控提出的控制措施能降低风险点等级的奖励 200 元。
4.1.4 对及时发现报告一般隐患的,奖励标准为每项 20 元;
4.1.5 对及时发现报告一般隐患并进行整改的,奖励标准为每项 50 元;
4.1.6 对及时发现报告重大隐患的,奖励标准为每项 100 元;
6 4.1.7 对及时发现报告的重大隐患并协助进行整改的,奖励标准为每项 500 元。
4.1.8 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给予 50—200 元的奖励。
4.1.9 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国家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
4.1.10 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一次性奖励。
5、处罚
5.2.1 严格执行《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违反制度规定,罚款 10-100 元。
5.2.2 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罚款 10-100 元。
5.2.3 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 100-200 元。
5.2.4 对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违章者,停止工作到安全科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
5.2.5 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由安全领导小组议定处罚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
5.2.6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者,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治理不认真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安全领导小组议定处罚金额,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
A 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0 日
7 安全生产 双重预防 体系奖惩记录表
序号
奖励时间
部门
姓名
奖励事项
处罚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