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了机械设备部门,负责公司机构设备的管理,并指定领导负责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员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部门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设备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方机械、桩基机械委托机械设备部门进行管理,由机械设备部门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均由机械设备科统一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账。主要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同时送批。设备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维修记录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人员保管。
3、基层管理人员必须申报各种材料和备件,计划填写各种相关统计报表,每年第四季度购买新设备,检修计划送机械设备部门批准,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变更,需要再次申请,经机械设备部门批准后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第三季度报告,由公司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残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提取的两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大修费用不得移交给他。
6、技术改造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及基层按四计算·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资金购买大型设备,引进技术。
7、设备改造创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改造技术创新由机械设备部门批准,重大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才能验收。否则,其费用将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估,交流经验,年底开展红旗设备和操作专家评估活动。
9.新购买的小型设备必须在一个月内投入使用,中型设备必须在两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完好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