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篇)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篇)(篇一)一、指导思想围绕节日食品市场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品种进行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市场安全隐患,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篇) ,供大家参考。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围绕节日食品市场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品种进行检查,查找并及时消除市场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年9月12日至10月9日。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环节的整治重点是加强各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节日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特别对月饼、节日食品的生产企业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的购进,出厂检验,以及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内容。
(二)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是加强对客运站、旅游景点、学校周边等窗口单位以及各辖区内超市(商店)、食杂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综合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学校内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点)的食品小超市(商店)、食杂店等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三)餐饮服务环节的整治重点是加强各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群体用餐和节日期间农村群宴的监督检查。
四、专项整治检查主要内容
以粮、油、肉、奶、月饼、饮料、糕点、学生儿童食品、水发产品、豆腐制品、豆芽产品、蔬莱、水果、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禁止搭售和销售过渡包装月饼;禁止超市(商场)、宾馆(饭店)等单位自制的无qs月饼入市销售。对不符合食品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一律不准入市销售。强化食品溯源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质量合格证明,制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使用非食用原料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
食品监管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整治方案的制定、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稽查大队负责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各街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区局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所辖区域专项整治措施,并抽调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各街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文明执法,注重仪表。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规范,自觉维护政府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现敏感事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各街道、相关处队于年10月8日17:00前,按照《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的要求,报食品处余蕾蕾。
(篇二)
开发区食品办各成员单位、驻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巩固奥运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保障建国60周年国庆活动期间辖区食品安全,按照市食品委关于《迎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得到有效的落实,进一步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整治工作原则
(一)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分段监管的原则。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坚持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业务分环节监管的原则,相互配合,团结协作,不留死角和盲区,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开发区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合生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组长,社会发展局局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子进和工商分局局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敏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亦庄卫生监督站、通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城管执法分局、药监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分局、社会发展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监察局、食品办等部门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质监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社会发展局和建设局配合亦庄卫生监督站和通州卫生监督所负责餐饮消费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发展改局牵头,城管执法分局、亦庄卫生监督站、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配合,联合执法,取缔露天大排档;药监分局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无照游商的取缔;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执法保障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监察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工作;食品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信息收集汇总上报、总结工作。
(二)团结协作,发挥执法合力的原则。
开发区食品办将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执法力量,发挥综合监管的作用;建立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交流工作,沟通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同研究,攻破难点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督导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积极调配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继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并按照行业要求,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督员,结合本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本企业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保证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集体用餐食堂,按照法规办理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人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行业要求规范操作,从有资质的正规渠道进货,保证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培训,督促企业履行责任,提高其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米面及其制品、熟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
(二)重点区域:上海沙龙周边、青年公寓周边、永康公寓周边、宏达北路沿线及工地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中小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小食杂店。
四、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中,卫生、质监、工商继续加强监督抽查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规范,避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二)加强对人口聚集地区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整治。
城管执法分局要加大对人口聚集地区无照游商的查处力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若干意见》(京政办〔〕79号)的要求,坚决取缔各类无证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亦庄卫生监督站、通州卫生监督所、工商分局要对人口聚集地区的个体商贩、小商店、小食杂店、小餐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进货渠道,健全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取缔“三无”(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
亦庄卫生监督站、通州卫生监督所继续强化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检查频率,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检查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严格落实冷荤“五专”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和储存,杜绝超范围经营现象。
建设局、社会发展局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集体单位食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建筑工地食堂和学校食堂,首先是主体合法,操作人员健康证齐全;要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抓好食品安全的源头;规范操作程序,落实生熟分开制度,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发展改革局牵头,卫生、工商、城管、公安共同配合,坚决取缔夏季露天经营行为。按照市商务局夏季露天大排档管理规定,开发区餐饮单位均不具备开设露天大排档条件。因此,对目前上海沙龙等晚间集中露天经营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超市和食杂店的检查和规范。
工商分局加大对超市、食杂店的检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对重点食品(鲜肉、水产、熟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要坚持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对易腐食品,要实施冷链管理;坚持对高危食品进行快检和抽检,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监控。
五、时间安排
迎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年6月中旬开始,至年10月中旬结束,为时4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方案制定、工作部署和风险排查阶段。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业务分工,开展摸底调查,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好风险评估和分析,建立风险台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二)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为重点整治阶段。按照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集中治理重点问题,全面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要确保主要大街无无照游商、无照坐商,集体用餐食堂全部办理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超市、餐饮单位、食杂店台帐记录准确,以良好的食品市场环境迎接建国60周年。
(三)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全面控制阶段。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对安全风险全面控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国庆期间食品安全。
开发区食品办将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生产销售单位、集体用餐食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当成企业诚信重要内容,为广大消费者和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发扬奥运精神,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切实提高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控制能力,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减少和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将日常工作与整治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切实解决一些日常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整治摸索规律,研究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驻区企业要在企业内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自律,加强自我监督。
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意识,把食品安全知识送进社区、企业和学校,实现食品安全全民参与。
(四)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采取部门执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加大整治力度,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强化信息沟通。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要召开联系会议制度,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每个阶段的最后一周的周末各部门要将整治工作情况(电子版形式)报到食品办,对于好的工作做法、经验和问题,请各部门以信息的方式报到食品办,我们将通过《食品办月刊》进行工作交流。7月10日前请各部门将整治方案上报开发区食品办,10月9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开发区食品办。
(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并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加强值班队伍力量,接受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篇三)
县食品稽查局,各监管所:
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两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市场繁荣稳定,营造安全、有序、放心、健康的节日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两节”期间的消费较多的食品,严把关口,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和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食品。
二、整治重点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一)重点品种: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饮料、儿童食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火锅食品、速冻食品、清真食品、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为重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食品摊点等区域进行整治。
(三)重点对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小商店、小摊点,各类宾馆、饭店、食堂。
(四)重点内容:一是全面清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证照持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二是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单位。
三是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专项执法检查。督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自律制度,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未使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备案的食品,必须“五证一票”齐全、有效,做到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追,确保上市食品安全。
四是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节日期间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在城区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后向农村市场转移的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五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等违法行为,整治散装白酒及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的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白酒、啤酒和葡萄酒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三、整治手段
(一)日常巡查。在整治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局要加快巡查的频率,加大网格监管的力度,充分发挥“一表一册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记录表中所列内容强化巡查和检查,及时将巡查情况记录痕迹化,对于在巡查发现的问题经营单位要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予以公示。
(二)案件查处。在整治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积极协调,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违章案件,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有毒有害、侵权假冒商标等问题食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退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华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李武涛任组长;由副局长宗世才、食品稽查局局长陈红满任副组长;食安委办、食品监管股、法制股负责人为成员。
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在“两节”期间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县食品稽查局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二)强化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抓住节日期间群众业余时间较多、出行人流集中的有利时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积极引导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首责观念和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保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食品安全信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三)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节日期间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食品稽查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于年10月10日前,分别将中秋期间和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书面总结加盖公章报送县局食品监管股。
(篇四)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现将《郑州市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郑州市“”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两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做好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从9月5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目的通过有效整治,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农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行为,达到“两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口大对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力口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县(市、区)政府依托基层网格化管理,严格按照片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上报汇总并建立台账,严厉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特别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生产,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月饼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严格监督月饼生产企业落实回收食品管理制度,严禁企业将回收月饼作为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通过更改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其他方式重新销售。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各类蛋糕店、面包店等为重点场所,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一律下架、退市。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居民集聚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和餐饮单位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各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三)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农业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水产品养殖企业等开展生产、养殖过程使用农业投入品大检查,推动农(渔)业标准化生产,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农(渔)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市场抽检,对全市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全天候检测监管,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连锁店、专卖店农产品抽检的数量和频次,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对检测出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销毁,确保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消费。开展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交叉检查,深入“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相关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对生猪屠宰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市场上的牛、羊肉进行风险监测。
(四)加强餐消企业专项整治。卫生计生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设各、卫生条件、生产用水、使用的消毒产品、人员健康持证、产品检验、包装标识以及生产销售台帐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要建立监管档案,做到建档率100。同时,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各县(市、区)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和数量进行建档更新。
(五)加强清真食品专项整治。民族宗教部门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清真食品的综合性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互联网清真食品店、清真饭店连锁店和加店等清真食品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整顿,核实关键岗位人员民族成份、原材料进货渠道和台帐、肉食清真资质和清真牌证真伪。(六)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城管部门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治理占道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53号),积极推动“四位一体”、“六个结合”、联合执法管理机制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社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七)加强食品、保健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工商质监部门要对超市和食品、保健食品经销企业的食品包装、标识、广告等进行集中检查,发现严重违法的广告,迅速依法查处。
(八)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盐业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行为的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安全普查活动,严格食品加工用盐监管,严格中小型饭店、小作坊用盐的管理,加大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销售网点的摸底排查。
(九)加强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的稽查和侦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支队要采取线索稽查、联合查处、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根据“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小案独立查处,大案协作移交”。公安部门针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对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进行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具体步骤
从⒛1年9月5日开始至年10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5日至9月10日)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本级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工商质检、公安、城管、民族宗教等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特点,组织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两节”食品经营消费特点,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全市食品经营环境。
(三)总结评估阶段(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全面丿总结、深入分析、认真评估、查漏补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并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法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围绕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市食安委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科学理性消费。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要切实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憝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
(篇五)
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到来,,严防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公众饮食安全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局研究决定,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和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账登记管理及使用、加工操作过程,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双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餐饮科科长及各基层所所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科。
三、整治时间
年9月20日至年10月10日。
四、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以餐饮单位集中区、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承办集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保管、操作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月饼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五、整治内容
(一)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有关许可管理规定,严格餐饮服务资质准入,规范许可行为,切实改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条件,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餐饮安全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材料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三无”食用油、病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的安全监管,确保生熟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五)加大对餐饮单位餐(炊)具消毒情况和消毒效果的检查力度,确保餐(炊)具经消毒并符合要求。
(六)加强食品留样执行情况的检查。重大活动聚餐及50以上的聚餐,餐饮单位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及台账记录工作。
(七)检查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确保“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目标。各基层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及我局权责划分的要求,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双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按照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有计划推进,确保专项整治收到实效并认真总结。于年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文档及纸质材料)报局餐饮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