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_1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_1 ,供大家参考。
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为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十八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需要我们认真找准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与十八大、中纪委精神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的薄弱环节
我区纪检监察工作从历史和发展途径来看,客观上面临着“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加繁重,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领域大大拓宽,涉及到社会阶层更多;标准不断提高,工作越来越规范;要求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更加严明。这些新变化,迫切要求我们要正视和解决好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客观分析当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体制上的不适应。一是对区委、区政府,两个经济开发区工作的监督及区直单位一把手、镇书记、主任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委或单位负责,形同
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三是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多数街道纪工委与组织、宣传部门合署办公,普遍存在组织关系复杂,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等问题,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
(二)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一是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组织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时却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二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而是有时重
“惩处”轻
“教育”,有时重“教育”轻“惩处”,有时重“监督”轻“保护”,有时重“保护”轻“监督。三是工作不负责、怕负责。某些本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责范围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去决定,而是找出种种借口和理由去向同级党政领导多头请示、报告,往往错失良机、贻误战机。
(三)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精通财务、审计、法律、市场经济、电子技术等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更少。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
更新和补充。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亟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不强,成长缓慢,新鲜血液不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发挥不够
1、思想重视不够。一是个别镇党政领导主观上存在误区,形成以经济利益、政绩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上等号;二是部分镇纪委书记兼职的较多,忙于应付分管工作,对查办案件抓的不紧,荒误了“自留地的耕种”;
有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镇纪委工作“失之以软,失之以宽”。
2、案件质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较少,对转发或自收的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组织初查时只停留在面上,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违反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普通违纪案件,有影响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访件的成案率也不高。查案过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发现问题。部分镇纪委书记、委员等是从外部门调任不久,平时忙于应付分管范围内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专业的查办案件知识,面对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越来越隐蔽、错综复杂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着手调查,不能从中发现有价
值的、实质性的问题;二是不愿发现问题。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镇工作、上下级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二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三是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查办大、要案的经验、技巧与敏感性。
3、后勤保障不力。各镇纪委在查案时的人员调配、办案场所、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缺乏主动性、灵活性、机动性,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一是办案经费缺乏。各镇纪委办公经费等都由同级党政部门统筹使用,造成办案经费缺乏,给查案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办案车辆不保。当前各镇党委、政府一般只配备1—2部车辆,而且都由党政主官办公使用,基层纪委基本上没有独立车辆,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的综合性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无法开展;三是办案场所不适。各镇纪委大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合署办公,没有专设的办案点,谈话时保密性、安全性不够。
4、查案力量不强。各镇纪委只由一名纪委书记、其他委员通常是镇其他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开展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导致查案工作难以开
展。
二、加强和改进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领导体制。要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同等重要的地位来抓,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察、严格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上建立起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一种强激励和硬约束的机制。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力度,加强对街道纪委书记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考虑问题,加强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部署和指导。二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和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纪检工作,支持纪检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渗透力。三是由粗放式管理向现代式管理转变。要努力掌握现代式管理方式,要讲究效率,以高效率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水平;要规范程序,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要更新手段,以现代科技手段来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三)创新办案手段。一是装备现代化办案设备,充分创造条件,满足办案所需车辆、录音录像、监控等办公设
备及场所,使办案更方便快捷,收集证据更加方便有效。二是在区内探索跨区域办案和协调办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三是建立典型案件公开制,将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创新源头治腐。一是要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政府部门推进腐败高发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改进党内监督制度。改进党内监督的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效果不佳(如询问和质询、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使其真正发挥监督效用。三是建立“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保廉工作,实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问题。
(五)创新队伍建设。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业务培训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二要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健全轮岗交流、工作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淘汰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活力。三要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要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四要加强组织建设。加强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着力
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解决镇纪委查办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查办案件是纪委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综上所述,镇纪委作为最基层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因此,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镇纪委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赢得重视与支持,使同级党政领导清楚理解案件查办工作与促进经济发展等其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镇纪委书记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查案意识,不断加大查案力度。
2、措施落实,责任到位。首先要在保持镇纪委书记队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岗位培训,采用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案件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综合素质;其次要确保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
记是直接责任人,由区纪委对镇纪委办案工作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严格考核,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第三要积极参与。区纪委在查办大要案时,按照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模式,邀请镇纪委书记、专干参与办案全过程,以“实战”来不断增强镇纪委查办大要案件能力,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3、后勤落实,人员到位。镇党委政府在纪委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办案车辆上应给予充分保证,有条件的可设立专门谈话室,配备专门办案车辆。同时要按照3-5人的规定配备好镇纪委委员,并指定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增加力量,以确保查案工作的顺利推进。
4、协调落实,督查到位。首先镇、各纪委要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会制度,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信访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不断提高查办信访件质量水平。
5、制度落实,管理到位。一是要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
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镇纪委按章办事。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对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