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上海高校高教研究学科高级职务评议 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表 学 校 名 称 教 师 姓 名 所 在 部 门 研 究 方 向 现专业技术职务 拟聘专业技术职务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制 二○一二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第1-4页为申报教师的个人信息,供专家评议时参考。
二、第3-4页“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填写说明 1、“重要学术刊物”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
2、科研项目需经鉴定或验收;
3、经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被检索、引用的成果等,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明。
三、“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单篇(项)评价”表(第5页),系对申报教师提供的自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的三篇代表性论著或科研成果的评价。
四、本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性别 现工作岗位类型及职务/等级 任现职 时间 现岗位工作主要内容 研究方向 参加工作 时 间 何时从何国 回国定居 最后学历 大 学 从 年 校 毕(肄)业于 系 专业(修业 年) 至 年 (院) 研 究 生 从 年 校 毕(肄)业于 系 专业(修业 年) 至 年 (院) 何时、何校获何种学位 国内外留学、进修的学校、时间和内容 外语程度 计算机应用 能力 现从事专 业及专长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担(兼)任党政职务 社会兼职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处分 ¾ 1¾ 二、主要学习经历(自高中起填写)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学校学习 证明人 三、主要工作经历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证明人 ¾ 2 ¾ 四、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成果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教育研究方面的主要论文 序号 发表 时间 论文名称 本人 排序 刊物名称 书刊 登记号 是否“重要刊物”及出处 2、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编撰人已公开出版的教育研究方面的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 序号 出版时间 著作名称 出版单位 刊号 本人承担部分 注:本人承担部分包括主编、副主编和具体编写章节。
¾ 3 ¾ 3、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组织的教育研究方面课题 序号 起止年月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个人 经费 项目 总经费 本人排序 4、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教育研究方面的科研奖励 序号 年度 奖项名称 奖项及等级 颁发部门 本人排序 本人承诺:
以上第1-4页所填内容均属实、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如有需要,本人将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实。若有虚报或隐瞒重要事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 (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职能部门复核(盖章) 审核者(签字): 复核者(签字): ¾ 4 ¾ 四、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单篇(项)评价 主送材料题目 1、 2、 3、 项 目 内 容 主送材料(一)
专家评价 主送材料(二)
专家评价 主送材料(三)
专家评价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创 新 性 (1)在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提出新见解、新概念、新方法的深度和广度 (2)在拓宽本学科领域、推动本学科发展方面的贡献 科 学 性 (1)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本身的合理性、深刻性 (2)所依据理论、原则和方法的正确性、先进性 (3)论文、著作、科研的学术水平 应 用 性 (1)对教育管理工作的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推广应用后取得的社会效益 其 他 (1)提出的主要见解、理论、概念、方法有无错误 有 无 有 无 有 无 (2)提出的主要见解、理论、概念、方法是否需商榷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3)是否抄袭剽窃了他人的成果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注:各项打勾栏目均限选一项。
¾ 5 ¾ 五、专家意见征询 1、 在评阅材料前您是否了解申请人及其所从事的研究工作? □ A. 了解申请人及其所研究的工作 □ B. 了解申请人所研究的工作 □ C. 知道申请人所研究的工作 □ D. 不太了解 □ E. 如果了解,您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的? 2、 您认为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如何? □ A. 好 □ B.较好 □ C.一般 □ D. 不清楚 □ E. 3、如果申请人申请贵校相应岗位,您认为受聘可能性有多大? □A.完全可能 □B.很有可能 □C.有可能 □D.可能性较小 □E.不可能 □ F. ¾ 6 ¾ 学校 申报人姓名 拟聘职务 编号 专家综合鉴定意见 (1) 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特点,成绩与贡献,存在问题与值得商榷的地方,字数在500字以内。
年 月 日 注:此“专家综合评议意见(1)”返馈学校,专家填写此表后不需签名。
¾ 7 ¾ 学校 申报人姓名 拟聘职务 编号 专家综合鉴定意见(2)A 专家综合鉴定结论意见:
1、科研能力已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
(80-100)
2、科研能力基本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
(60-79)
3、科研能力尚未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59及以下)
鉴定专家简况:
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 研究方向 博导! 硕导!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盖章)
注:
1、此“专家综合鉴定意见表(2)A”返馈学校,专家填写此表后不需签名。
2、“专家综合鉴定意见”一栏,专家应按提示,选择一项,确认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是否达到职务任职要求,并注明拟聘的职务(如:研究员)。其中“已达到”与“基本达到”均为“同意票”,“尚未达到”为“不同意票”,若此栏三项均空白,即视作“弃权票”处理。
¾ 8 ¾ 学校 申报人姓名 拟聘职务 编号 专家综合鉴定意见(2)B 专家综合鉴定结论意见:
1、科研能力已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
(80-100)
2、科研能力基本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
(60-79)
3、科研能力尚未达到 职务任职要求。(59及以下)
鉴定专家简况:
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 研究方向 博导! 硕导! 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 E-mail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注: 1、“专家综合鉴定意见”一栏,按第6页填写;
2.专家填写此表后需签名;
3、此“专家综合鉴定意见表(2)B”由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负责存放和保密,不反馈学校。
声 明 我们将对您的签字及个人信息保密 ¾ 9 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