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开关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奖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处以50元罚款。
2、进入工地穿三鞋或光脚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3、攀登升降机或利用升降机载人者,每人罚款100元,对开机者,加倍处罚。
4、在脚手架上叠放侧砖超过三层以上地,处以30元罚款。
5、在施工现场使用“三炉”或生火取暖者,每人处以30元罚款。
6、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因素,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停止施工,待纠正后再施工,发现违章施工的,对管理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接到隐患通知逾期不改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督促其整改好。
7、工地没有按规定设标牌平面图的,处500元罚款。
8、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报隐瞒者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10、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1、本责任书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章下达即生效。
福建省__工程有限公司 ___工程项目经理部:
代表:
代表: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十) 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__〕69号),我作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确保资金投入(包括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存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积极在单位内部开展反三违行动,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落实省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完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落实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八、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装备和器材。
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个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单位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0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