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小学班级家长微信群管理制度(范文)
为贯彻落实《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文件及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班级群管理及使用的通知》要求,发挥班级群在家校沟通、教育宣传、提升育人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共建文明有序网络空间。为更好地发挥班级群的正能量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请教师、家长共同遵守。
1.微信群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群主为班主任,群管理员由班主任、科任老师和班级家委会主任担任。
3.班主任、任课教师可经常性与家长联系和沟通,让家长能及时了解其子女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4.微信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并且只能交流孩子学习情况、行为养成、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孩子成长有关的内容,不作聊天使用,禁止在群里打广告,如发现作自动弃群处理(清退该成员出群)。
5.交流中,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禁止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语言,禁止诋毁学校、师生及他人形象。如发现作自动弃群处理(清退该成员出群)。
6.严禁恶意刷屏,提醒后不改,清退该成员出群。
7.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网站链接,尤其是色情、病毒链接,一如发现作自动弃群处理(清退该成员出群)。
8.严禁在群内发红包。
9.为便于管理和沟通,入群家长、教师首先修改一下您在本群的昵称:学生家长:学生姓名+家长称呼(父、母……);
教师:教师姓名+任教学科。(如未做到清退该成员出群)
请各位家长、教师认真阅读《班级家长微信群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
再次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的支持,让我们一起为培养孩子健康、自信、自强、快乐的成长路上携手同行! XXXX中心家长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