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同志们:
在全市*****深入开展之际,按照教育活动安排,今天我围绕“党员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之所以学习交流这个主题,主要基于以下目的:这些年来,我市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坚决以铁的手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是,我们还存在着的一些诸如: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装备设施、采煤工艺较为落后,特别是一些民营小煤矿尤为突出;
部分在建煤矿资金短缺,施工队伍不能相对稳定,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施工不连续,安全问题突出;
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三违”现象没有完全杜绝等违法违规行为。
党员是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因此来讲,突出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既是企业健康发展所需,更是对我们党员的政治爱护。2017年石嘴山林利煤炭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和被党纪政纪及立案处理的党员干部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下面,我重点谈三个问题:
一、要深刻理解纪律和规矩的科学内涵 纪律,顾名思义,纪是法度,律是规则,纪律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这个词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左传 ·桓公二年》,“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意思是说文武百官都害怕受到惩罚,轻易是不敢触犯纪律的。元朝著名将领耶律楚材也认为“兵行从纪律,设谋制胜之后”,意思是说,先有了严明的纪律,才有克敌制胜的把握。规矩这个词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上学时老师就教过我们如何用圆规画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一种一竖一横成直角的尺,木匠用他来打制方形的门窗桌凳。没有规和矩,当然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于是就有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俗语。“规”和“矩”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新词,解释为一定的法则、标准、礼仪、规范或习惯。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其内涵丰富、体系严密,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党章。这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一种刚性约束,是“硬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一旦触碰,必将受到惩戒。三是国家的法律。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既是对全体公民的共同约束,更需要我们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和执行。随着时代发展进步,我国法律日趋完善,尤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进行全面部署,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一种新常态。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约束,一些未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这些未列入纪律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因而它们也是一种规矩,是党内规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长期坚持和自觉遵循。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我局依据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如《吴忠市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吴忠市加强停建停产煤矿巡查检查制度》等。这些工作制度都是在充分听取意见基础上,集体研究慎重制定的,同属于全市煤炭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我们真正严格按照规矩办事,才能有效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清醒看到当前守纪律讲规矩上的差距不足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问题是工作的导向。解决问题,必须敢于正视问题、切实看清问题。从近些年我市煤炭企业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好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依法依规生产逐步形成。但也要看到,受历史条件、经营理念、市场因素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些现象仍需下大力纠治。
一是学之不深、知之不多。我们反复强调要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但现实看,有的同志自觉性、主动性仍然不够强,对政策法规不看不记不掌握,“一问三不知”的现象比较普遍;
有的甚至对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也说不清楚、道不明白,遇事不按法规制度办事,凭经验、想当然,图省事、求方便。例如有的煤矿井下爆破材料库无人看管,门上悬挂一把打开的锁具,在未加锁爆炸物品箱内存放火工品;
有的煤矿 入井人员不携带人员定位卡,井口检身人员脱岗。这些都是不按制度办事,图省事,求方便的具体表现。
二是明知故犯、顶风违纪。2019年,我局开展督查检查和执法检查19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2份,查出问题隐患149条;
对全市3家高风险煤矿进行了安全“体检”,查出问题隐患45项;
立案查处风险隐患突出的2家煤矿行政处罚131万元。这些数据充分暴露出我们企业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也反映出我们党员漠视法规纪律、我行我素的“任性”现象。例如有的煤矿监测压力表损坏不及时维修更换,供水供液管路法兰盘漏水,螺栓不全等,都是没有把隐患排查工作做细做实,在执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方面打折扣。
三是阳奉阴违、随意变通。我们讲,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上级指示要求,这绝不能停留在口头表态上,而是要真正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但现在问题是,有的党员却是政治上的“亚忠诚”,思想上的“亚健康”。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安全管理不到位、领导井下带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后未及时培训、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未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发放劳动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这些实质上就是不遵法律、不守规矩的问题,我们党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以严肃的态度来对待。
三、要着力培育守纪律讲规矩的素质品格 对党员来说,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与生俱来的素质品格,必须不断学习修炼、日积月累形成。
一靠强化法治素养来约束。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是要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培育法治精神,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一要真懂纪律和规矩。学纪知纪,才能守纪用纪。党员必须带头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条逐项弄清楚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标准是什么、有什么要求,搞得很清爽、很明白,始终做到心中高悬法纪的明镜。二要敬畏纪律和规矩。敬畏方能禁止。这些年区内外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暴露出我们企业漠视法律、违规生产,给企业和自己带来了无法承受的后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少“怕”的意识,总以为自己本事很大、“能量”很足,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因此,每名党员都要常怀对法纪的敬畏之心,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心中有法纪、办事守法纪、言行合法纪。三要严守纪律和规矩。能不能严守纪律和规矩,是党员党性观念的试金石。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曾以“十条家训”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并终生坚守。作为党员要像周恩来同志那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凡是纪律规定要求做到的都要带头做到,凡是纪律规定禁止的都要带头禁止,坚持处事讲原则、用权守规矩。
二靠积极躬身践行来砥砺。常言道,“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守纪律讲规矩,关键要身体力行,躬行践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我觉得,还是那三句老话:
一要慎初。《礼记》中有一句话: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以千里。人的思想变化往往是从“第一次”开始的,有了“第一次”,就会渐渐习以为常,甚至一发不可收拾,由小心谨慎—“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到放松警惕—“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由放心大胆—“既然湿了鞋,不如洗个脚”到肆无忌惮—“既然洗了脚,不如洗个澡”,从而彻底滑入深渊。因此,作为党员,就是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真正管住管好自己的“第一次”,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守规章制度,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下不为例。二要慎微。古人云:“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任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都是从一次次看似小事开始的,你的一分任性都需要用血的代价来偿还。党员要有一种“积小善成大德”的精神,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自觉做到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一思一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责任之心对待一岗一职。三要慎独。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讲到,共产党员应做到“即使在他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出各种坏事可能的时候,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这就要求每名共产党员,都要在独处时谨慎不苟,这是对守纪律讲规矩的最有效考验。做到慎独,就是要明白“畏法度者最快乐”的道理,视党纪国法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就是要克服“无人知、没人见”的侥幸心理,牢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的古训,做到克己律己,谨言慎行。
三靠经常自省自警来完善。就是要经常检查自己,给自己敲警钟,这是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途径。革命老人谢觉哉一生坚持的修养法则,就是自己当“被告”,自己当“律师”,自己当“法官”,针对自己的过失毫不留情地自己给自己“打官司”,进行深刻地自我反省、解剖,从而毕生保持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党员要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对照党员的“四个合格”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勇于发现缺点,及时修订错误,不断完善提高自己。
同志们,守纪律讲规矩不会出差错,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迟早要出问题;
遵规守纪才能人生幸福,违纪违法必酿悔恨苦酒。希望大家全面深刻学习领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自觉把党纪国法和各项规定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和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学习实践中拓展人生的高度、厚度、广度,在履职尽责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