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借免责合同 出借方(甲方):
借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借方(甲方)与借入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租车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车辆提供给乙方驾驶,车牌号_____________,租借时间和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
2、因甲方车辆本身问题或自然原因导致车辆不能继续使用的情况,合同自然解除。
3、甲方负责对租借车辆投保。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使用驾驶资格证明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无效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租借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 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3、如在承包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4、乙方应安全驾驶此车辆,不能酒后驾驶,或交给喝酒后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害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乙方须承担所有赔偿及违章违约责任。
5、租借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6、承担车辆租借期的油料费、过桥费等费用 7、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8、租借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本合同第三、四条行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权利时,权利受侵害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权利受害方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借的车辆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还租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签定后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借车辆,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因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一份。
3、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甲方)
承借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