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的建设与健康发展,加强重点岗位的管理,从 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促进医院的 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决定对医院重点 科室、重点岗位实行轮岗交流,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范围 财务科、医学装备科、药剂科、后勤保障部等为重点科室;分管 重点科室副院长、重点科室负责人、药剂药品采购员、后勤物资采购 员、医学装备保管员、财务会计、门诊、住院收费员等为重点岗位。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一)医院分管医学装备科、财务科、后勤保障部、药剂科等工 作,其中一项以上(含一项)满 3 年的副院长;
(二)任满 3 年的医院医学装备科、财务科、后勤保障部、药剂 科主任;
(三)连续工作 2 年以上的药剂药品采购员、后勤物资采购员、 设备保管员、财务出纳会计、门诊、住院收费员;
三、轮岗交流的方法 (一)副院长实行分管工作范围的调换,不再分管已分管满 3 年的上述科室工作。
(二)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原则上 3 年一轮岗。如经组织考察、 群众测评工作表现好,忠于职守、无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 者,经院党委研究,可适当延长轮转期。
(三)门诊、住院收费员二年轮换一次。岗位周期年满后,轮岗 的员工不必由个人申请,而由院方统一安排。
(四)上述其他轮岗交流对象实行工作岗位的调换。
(五)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 案,也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调换。采用竞聘上岗的(不得竞 聘原职务)。
四、轮岗交流的要求 (一)医院要高度重视轮岗交流工作,科室领导要亲自负责,达 到轮岗交流年限的,必须在半年内完成轮岗交流。
(二)医院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轮岗交 流制度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三)对不服从轮岗安排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待岗处理。
2016 年 3 月 1 日
篇二: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 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 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和政策,结合 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1.民主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 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要求集体作出决定;
2.合法原则: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医院相关 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3.科学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 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4.保密原则:对未获通过或有限定范围的重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 资金使用的事项,具体内容有:
重大决策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 施;
2.医院中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调整、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 项;
3.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医院和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事项;
5.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招聘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事项;
6.由医院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奖惩、评优、评先事项;
7.推荐或确定出国考察、进修学习人选的事项:
8.提交医院职代会审议和表决的事项;
9.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决策,以及医院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 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0.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聘用;中层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
1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12.由医院推荐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3.医院基本建设规划、合同标的 50 万元以上的基建、安装项目;
14.大型仪器采购和应当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市场化 配置项目;
15.涉及医院利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融资、担保项目;
16.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
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7.年度财务预算;
18.50 万元以上的大单采购和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 10 万元以上的大额支 出项目;
19.固定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的清算。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式 根据所议“三重一大”事项,可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长办 公会议等形式进行研究决定。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上述会议也可委托主持工作的分管领导召 集并主持。参加党委会议的对象为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等。参加党政联席 会议的对象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参加院长办 公会议的对象为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 以上会议可由召集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到会 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录 在案并存档。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 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一)确定议题。首先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 的事项,或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提出。然后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 论决策的议题。
(二)征求意见。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 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 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 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度,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议题提交部门应在充分调 研、征求意见和必要论证的基础上,书面提出具体的意见或方案。
(三)会前通知。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时间、 地点、与会人员等。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 2 个工作日通知与会 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干部人事问题和紧急事项除外)。确实无法 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 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四)充分讨论。讨论重大问题时,每个到会成员都必须表明自己的观点和 态度。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 和态度。
(五)逐项表决。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 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 方式。列席会议人员不参加表决。
(六)作出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或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对议定事项 当场作出决定,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班子成员传达。当持赞成与反 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会议主持人可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 次会议再行讨论决定。对经 2 次以上讨论未能形成决定的事项,主要负责人必要 时有权作出决定,对此负责,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特别重大事项,须向上级 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后,再进行讨论决定。
(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有专人负责,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记录 人员应当详细、客观、真实地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 后决定。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八)会议纪要。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可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经参加该次会议的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审阅后,由会议主持人签批印发。
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纪律 (一)遇有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 开会议的,经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领 导班子报告。
(二)班子成员及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 露。
(三)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班子成员必须不折不扣执行,任何个人 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
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
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三)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
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
(四)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成
员要及时提出意见,按决策程序修正完善。
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 (一)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贯彻执行本制度,医院将把本制度执行清理作为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就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
员知情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等部门报告。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要按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
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医院网站、公开栏等各种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 工群众监督。
(四)对违反本规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 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 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本制度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可及时向院党委汇 报。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同济黄州医院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保 障医 院的 重 大决 策、重要 干 部任 免、重要 项 目投 资 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实 现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 特制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 (一) 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指示 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4.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5.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 进和培养等;
6.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7.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8.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 题;
10。医院重要党建工作; 11.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医 院 职 能 科 室 正 副 科 长( 主 任 )、党 支 部 书 记 、业 务 科 室正副主任、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投资 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 20 万(含 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 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预算外 10 万(含 10 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集体决策的程序 凡 属“ 三 重 一 大 ”的 事 项 都 要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党 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论 证后,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关系 医院 建设 与 发展 、与 职工 切 身利 益有 关的 重 要事 项 , 在广泛征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形成 决策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班子会议讨论决策之前,要提交 医院专家委员会审议,形成可行性方案。
其 它“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在 会 议 讨 论 决 策 之 前 ,有 关 职 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 证。
需要 报批 的事 项 ,必须 按管 理权 报送 上级 主管 部 门批 准 后方可实施。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与内容 会议 形式 指党 委 会、党 政联 席会 和院 务会。党委(扩大 ) 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关系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和 党建工作;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政相 关 的 重 大 事 项 ;院 务 会 由 院 长 主 持 ,研 究 解 决 行 政 、业 务 等 方面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参会人员范围 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确定参会人员。党委会议的 参加 人员 为党 委 委员、党政 办主 任 ;党 委扩 大会 议 的参 加人 员 为 党 委 委 员 、党 政 办 主 任 、党 支 部 书 记( 团 委 书 记 )等 ;
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为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院务会的参 加人 员为 正副 院 长、党 委正 副书 记、纪 委书 记、工会 主席 、 党政办主任。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 贯彻 民 主集 中制 原则 ,充分 听取 与会 人 员的 意 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 的 2/3 ,会议决策方可有效.
3、会议 召开 之 前,党政 一把 手 要注 意沟 通,商 量议 题、 指导思想。会议讨论问题时,必须逐个发言表态,党政一 把手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或决定。对有部分分歧的问 题,要 以举 手或 无记 名投 票方 式 表决 ,对有 较大 分 歧的 重要 问题,暂缓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 档备查,不得泄密。
(五)集体决策民主监督 所有会议决策的事项要通过会议、简报、院内局域网、 公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但对某些限制公 开时间、范围的事项,不得提前时间或扩大范围公示。
三、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一)决策事项实施:有关事项一旦决策生效,按照领导 分工 负责 制的 原 则,由 主管 领导 及主 管部 门及 时 组织 实施 , 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
(二)反馈 :事 项实 施过 程中,主管 院领 导各 职 能部 门 (科室)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成立“三重一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负 责“ 三重 一大 "决 策制 度的 落实 。所有 领导 班子 成 员应 严格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责任 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职代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由工会负责督办。
(三)医院 党委 会议 和党 政联 席 会及 院长 办公 会 议决 定 的事项,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时汇报落实情 况。
(四)职代会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 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反映意见。
(五)对于下列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 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 报的;
3. 未 向 领 导 班 子 提 供 真 实 情 况 而 造 成 决 策 失 误 的 ; 4.执行决策时发现有不良后果、迹象,能够挽回而 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节。
(六)责任追究应当依据职责范围追究责任,明确集体 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七)对不 执行“三重 一大”制 度的 责任 人,给 予诫 勉谈 话、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 制 度 并 给 医 院 造 成 损 失 或 严 重 政 治 影 响 的 责 任 人 ,根 据 事 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篇四: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同济黄州医院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保 障医 院的 重 大决 策、重要 干 部任 免、重要 项 目投 资 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实 现领 导班 子决 策 科学 化、规范 化 和民 主化 ,结 合 医院 实际 , 特制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 (一) 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指示 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4.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5.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 进和培养等;
6.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7.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8.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 题;
10.医院重要党建工作;
11.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医 院 职 能 科 室 正 副 科 长( 主 任 )、党 支 部 书 记 、业 务 科 室正副主任、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投资 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 20 万(含 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 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预算外 10 万(含 10 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集体决策的程序 凡 属“ 三 重 一 大 ”的 事 项 都 要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党 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论 证后,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关系医院建设与发展、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 项,在广泛征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形成决策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重大 业务 技术 事 项,在班 子会 议 讨论 决策 之前 ,要提 交 医院专家委员会审议,形成可行性方案。
其 它“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在 会 议 讨 论 决 策 之 前 ,有 关 职 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 证。
需要 报批 的事 项 ,必须 按管 理权 报送 上级 主管 部 门批 准 后方可实施。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与内容 会议 形式 指党 委 会、党 政联 席会 和院 务会。党委(扩大 ) 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关系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和 党建工作;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政相 关的重大事项;院务会由院长主持,研究解决行政、业务 等方面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参会人员范围 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确定参会人员。党委会议的 参加 人员 为党 委 委员、党政 办主 任 ;党 委扩 大会 议 的参 加人 员 为 党 委 委 员 、党 政 办 主 任 、党 支 部 书 记( 团 委 书 记 )等 ;
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为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院务会的参 加人 员为 正副 院 长、党 委正 副书 记、纪 委书 记、工会 主席 、 党政办主任。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 贯彻 民 主集 中制 原则 ,充分 听取 与会 人 员的 意 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 的 2/3 ,会议决策方可有效。
3、会议 召开 之 前,党政 一把 手 要注 意沟 通,商 量议 题、 指导思想。会议讨论问题时,必须逐个发言表态,党政一 把手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或决定。对有部分分歧的问 题,要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对有较大分歧的重 要问题,暂缓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 档备查,不得泄密。
(五)集体决策民主监督 所有会议决策的事项要通过会议、简报、院内局域网、 公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但对某些限制公 开时间、范围的事项,不得提前时间或扩大范围公示。
三、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一)决策事项实施:有关事项一旦决策生效,按照领 导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实 施,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
(二)反馈 :事 项实 施过 程中,主管 院领 导各 职 能部 门 (科室)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 一 )成 立“ 三 重 一 大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应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 责任 制、领导 干 部民 主生 活会 和 领导 干部 述职 的 重要 内容 。
(二)职代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由工会负责督办。
(三)医院 党委 会议 和党 政联 席 会及 院长 办公 会 议决 定 的事项,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时汇报落实情 况。
(四)职代 会 和 全体 职工 有权 监 督“三 重一 大”制度 的 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反映意见。
(五)对于下列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 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 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有不良后果、迹象,能够挽回而 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节。
(六 )责 任追 究 应当 依据 职责 范 围追 究责 任,明 确集 体 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七)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 谈话、通报 批评 直至 党纪 政纪 处 分;对 不执 行“ 三重 一大 ” 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 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篇五: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同济黄州医院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保 障医 院的 重 大决 策、重要 干 部任 免、重要 项 目投 资 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实 现领 导班 子决 策 科学 化、规范 化 和民 主化 ,结 合 医院 实际 , 特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要指示 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
4.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5.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 进和培养等;
6.党政领导班子建设;
7.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
8.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 题;
10.医院重要党建工作;
11.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医 院 职 能 科 室 正 副 科 长( 主 任 )、党 支 部 书 记 、业 务 科 室正副主任、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投资 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
2.20 万(含 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 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
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
3.预算外 10 万(含 10 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规则 (一)集体决策的程序 凡 属“ 三 重 一 大 ”的 事 项 都 要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党 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论 证后,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关系医院建设与发展、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事 项,在广泛征意见的基础上,由医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形成决策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表决通过。
重大 业务 技术 事 项,在班 子会 议 讨论 决策 之前 ,要提 交 医院专家委员会审议,形成可行性方案。
其 它“ 三 重 一 大 ”事 项 ,在 会 议 讨 论 决 策 之 前 ,有 关 职 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 证。
需要 报批 的事 项 ,必须 按管 理权 报送 上级 主管 部 门批 准 后方可实施。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与内容 会议 形式 指党 委 会、党 政联 席会 和院 务会。党委(扩大 ) 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关系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和 党建工作;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政相 关的重大事项;院务会由院长主持,研究解决行政、业务 等方面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参会人员范围 依据 会议 内容 及 有关 规定 确定 参 会人 员。党委 会 议的 参 加人 员为 党委 委 员、党 政办 主任 ;党委 扩大 会议 的 参加 人员 为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等;
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为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院务会的参 加人 员为 正副 院 长、党 委正 副书 记、纪 委书 记、工会 主席 、 党政办主任。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 贯彻 民 主集 中制 原则 ,充分 听取 与会 人 员的 意 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2/3,会议决策方可有效。
3、会议 召开 之 前,党政 一把 手 要注 意沟 通,商 量议 题、 指导思想。会议讨论问题时,必须逐个发言表态,党政一 把手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或决定。对有部分分歧的问 题,要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对有较大分歧的重 要问题,暂缓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 档备查,不得泄密。
(五)集体决策民主监督 所有会议决策的事项要通过会议、简报、院内局域网、 公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但对某些限制公 开时间、范围的事项,不得提前时间或扩大范围公示。
三、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一)决策事项实施:有关事项一旦决策生效,按照领导 分工 负责 制的 原 则,由 主管 领导 及主 管部 门及 时 组织 实施 , 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
(二)反馈 :事 项实 施过 程中,主管 院领 导各 职 能部 门 (科室)应及时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 一 )成 立“ 三 重 一 大 ”领 导 小 组 ,下 设 办 公 室 ,统 一 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应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党风廉政 责任 制、领导 干 部民 主生 活会 和 领导 干部 述职 的 重要 内容 。
(二)职代会表决通过的事项,由工会负责督办。
(三)医院 党委 会议 和党 政联 席 会及 院长 办公 会 议决 定 的事项,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时汇报落实情 况。
(四)职代 会 和 全体 职工 有权 监 督“三 重 一 大”制度 的 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反映意见。
(五)对于下列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 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 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有不良后果、迹象,能够挽回而 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节。
(六 )责 任追 究 应当 依据 职责 范 围追 究责 任,明 确集 体 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七)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 话、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 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 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篇六: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利用,必需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 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标 准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式。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
标。
一、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计划、人材培育目
二、医院改革、进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 勤治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职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五、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进人打算、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 购打算。
六、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方式。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决策。
八、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一、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职位治理人员的 调整、聘用等。
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 一、医院进展和大体建设计划;
二、合同标的 50 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
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 品)标的单价 30 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利用 一、医院每一年经费的预算、决算;
二、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归还打算;
3、一次性投入在 5000 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依照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 预备,严格依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 策三个时期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时期
一、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 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涉及职 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及职工、群众的 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 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稳固方面 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固风险评估;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主动 征求见,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二、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班 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阻碍集 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前做好沟通和谐;未和 谐或经和谐仍存在较大不合的,不得提交医院领导班子会议 讨论。
3、依照程序提议。提请医院领导班子会议决策的 “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领导班子要紧 负责人确信。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形外,不得临时动 议。
4、做好相关预备。除必需保密内容外,承办科室 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医院办公室提交议题,并将会议材料提前 送达参会人员,保证其及时了解相关情形。
(二)集体决策时期
一、保证出席人数。会议由医院要紧领导召集并主 持,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 干部人事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方能 召开会议。
二、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由 承办科室汇报情形、分管领导作出说明,其他班子成员充分 发表意见,对不同意见认真讨论,医院要紧领导集中多数人 的意见后,作总结性发言。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三重一大”事 项时,应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逐项表 决,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形成决定。对意见 不合较大或觉察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 一步伐查研究后再作决定;特殊情形下,可将争议情形报告 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三)决策执行时期
一、分工组织落实。经医院领导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 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 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在落实决策进程中,领导 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紧密配合、彼此支持,形成工作合 力。
二、严格执行决策。医院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 体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能够保留,也 能够向上级报告,但不得发布发表违抗集体决定的意见,不 得在行动上违抗集体决定。
在推动工作进程中,需要改变领导班子已经作出的 决策或显现新的需要集体决策事项的,应按规定程序从头决 策。紧急突发事件未经集体研究先行处置的,要紧领导干部 事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有书面记录。
3、增强督查反馈。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三重 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形,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 时向院领导班子及其要紧领导报告。在事项实施进程中,承 办科室、主管领导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及要紧领导反馈实施情 形及结果,并认真评裁决策执行的成效,对没有达到预定目 标的决策,应及时分析缘故,提出调整决策意见,报班子集 体决策。
三、“三重一大”决策有关要求
一、“三重一大”事项必需列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事 项范围。除碰着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形外,“三重一大” 事项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 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遵循以下原 那么:一是实事求是原那么:必需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 利于医院的改革、进展和稳固工作。二是合法原那么:不得 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是保密原那么:对未通 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
3、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有 党支部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等形式。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党 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军队伍建设等工 作;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医院改革、进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 教学、科研、行政、基建、财务、人事、后勤治理等重大事 项。由于我院暂无支部,无法成立支部委员会,牵涉党的建 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军队伍建设等工作, 由全院职工一路参与决策。
4、参与议事人员范围:召开相应会议,院长办公 会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会议可依照需要别离请其他有 关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记录要求。医院长办公会由院办室指定专人负 责记录。记录人员要对决策进程中的具体情形,专门是领导 班子成员的发言内容、表决意见等如实记录,同时整理会议 记要,会议记录及会议记要存档备查。
四、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l、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 度,并将执行情形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 的重要内容。
二、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形,应列 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形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职代会和全数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 的贯彻落实情形,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4、凡属以下情形,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 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 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形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觉察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
取方式挽回的;
(5)其他违背本规定的情节。
五、责任追究应当依据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 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要紧领导责任。
六、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 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 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峻政治阻碍的责任人,依照事实、 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篇七: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2020 年医院院长述职报告
2020 年医院院长述职报告 2020 年医院院长述职报告一年来在 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大力支 持下。本人在院长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带领全院职工 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一年来的 工作向在座的各位述职如下,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建设,带好职工队伍一个单位的好 坏看班子。班子是否团结有战斗力,能否带领职工共同作好各项 工作,看院长。一年来能够识大体,顾大局,团结院领导班子成 员,共同带领全院同志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素 质,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了全年所承 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证了全年无大的医疗 纠纷。
二、重点工作 2020 年 10 月,按县委、县政府和卫生局的布 暑,柳河镇中心卫生院搬入新址,组建柳河县中心医院,参与管 理柳河县中心医院。目前正在进行中。
通过一年的工作,保证了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全年没有医 疗事故及大的差错发生,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行。
三、抓规范化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坚持抓服务和医院的正规 化建设,全年无重大医疗纠纷,保障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及安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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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务科、护理部抓医疗、护理质量。尤其护理部坚持护理基 本训练,现在岗护士基本可以完成以心肺复苏为重点的基本护理 操作。医疗文件书写也有较大提高。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服 务档次,全年共接待患者及家属表扬多次,收到表扬信、赠送锦 旗多次。抓增收节支。
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我们承担柳河县城 13 个社 区及柳河镇所属 32 个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服务总人口近 12 万人。工作范围大,人口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几年以来一直 拖全县的后腿。今年经大家的共同努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了 很大的提高,居民卫生服务签约率有较大的提升。将公共卫生服 务延伸至居民、村民家中。方便了社区居民就近就近就诊,提高 了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电子档案的录 入率达到了上级要求的标准。我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正逐步走 向规范。
五、廉洁自律情况一是在思想上能够做到正确对待权力和利 益,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更好 地办好事、办实事。把集体的利益、职工的利益、患者的利益放 在首位。
二是在行动上能够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敢 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自己从不吃拿卡要和以各种理 由报销任何东西。严格控制公款招待。做到不该办的事坚决不 办,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药,今年我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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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的办公用车及电脑、医疗设备都是按规定程序办理,统一由 政府招标采购。
六、存在的问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自己做了一些工作,但 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全院职工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保守,缺乏开拓创新意识。二是经常有自己年龄偏 大,身体又不好,总有不想干了的想法。影响工作的积极和主动 性。
总之,一年来我们医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 的取得是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是班子成员、全院职工共同努力 的结果,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新的一年里我有决心、也有 信心和大家一起把我们的工作作好,努力提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 综合实力,提高我们的福利待遇。
2020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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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医院党支部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
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医院领导班子议事
决策机制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和程序化水平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实行院长负责制院办公会和
职代会成员发挥核心作用。
2、凡属“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执行。
二、议事范围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
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根
据医院实际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是指:
重大
决策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
议、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
医院中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调整的事
项;
3、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规
章制度;
4、科室编制(含人员编制、床位编制)与
职能调整的事项;
5、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招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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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事项;
6、由医院决定或
向上级部门的奖惩、评优、评先事项;
7、或确定
进修学习人选的事项:
8、提交医院职代会审议和
表决的事项;
9、院务会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
其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0、中层干部的、提名、
任免;
11、中层干部后备人选;
12、根
据需要由医院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3、有关职工福利、超劳
提成、奖金分配的方案;
14、大型仪器采购和应当
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
目;
15、涉及医院利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项目。
大额资金使用包括:
16、年度财务预
算;
17、1 万元以上的大单采购和未列入年度财
务预算的 5 千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项目;
18、 固定
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的清算;
19、重大审计工作事
项。
三、议事形式
根据所议事项分别召开院务会、
职工会进行研究决定。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职工会由工会
负责人召集并主持。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到会人员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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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记
录在案并存档。
四、议事程序
1、会前酝酿。对一些政策性、
敏感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和干部人事问题不搞临时动议。对已经
会议研究并确定意见的事项需要再次提交会议研究时应向参加
会议人员说明理由。
2、会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 2 个
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干部人事
问题和紧急事项除外)。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用电话或其他
形式通知。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
请假。
3、充分讨论。讨论重大问题时每个到会成员都必须表明
自己的观点和态度。院领导应在充分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
后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4、逐项表决。对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由主持
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
决一般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5、作出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或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
人对议定事项当场作出决定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的
班子成员传达。当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或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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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时会议主持人可暂缓作出决定留待下次会议再行讨论决
定。对经 2 次以上讨论未能形成决定的行政工作院领导必要时
有权作出决定对此负责并向县卫生局报告。
6、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有专人负责须列明会议名称、
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
会议讨论议题。记录人员应当详细、客观、真实地记录每个议
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记录人和会议
主持人在记录簿上签名。讨论通过有一定分歧的重大事项时可
要求与会人员签名。
五、议事纪律
1、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以国
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有关政策、上级指示为依据。遇有紧急
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
的经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
向领导班子报告。
2、院领导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尊重;副职要对正职负责
并向正职报告工作。凡经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
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班子成员对会议决定
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
织或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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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追踪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办科室要及时向主要领导
或分管领导汇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4、班子成员及与会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
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如有泄露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
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所讨论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
回避。
六、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医
院党政班子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2、对违反本规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或
较大损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规定上
报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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