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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某县农村经营管理与政策改革工作要点

时间:2023-06-01 08:35:04 浏览量:

2024年某县农村经营管理与政策改革工作要点 2024年,某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决战决胜示范区三周年工作要求,持续探索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抓好两类新型经营工作、破题农村综合集成改革、打造乡村善治模式等乡村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中彰显作为,为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富活力、充满生机的体制机制保障,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提升村级财务管理。开展村级会计业务标准化记账工作,加强村级小微工程、劳务费、资产负债规范管理,做好村级资产资源台账化、集体资产出租(发包)管理工作,推进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代理会计下沉制度,探索“股份分红+积分奖励”机制,根据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指数星级评定。

2.稳步推进“浙农经管”应用。持续关注ZZ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模块应用,做好系统迭代升级应用工作,推动三资管理更高效、更精准,操作更快捷、更智能。定期做好“浙农经管”应用的优化需求意见建议反馈工作。

3.推进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根据2023年村级财务审计意见书和审计报告,在4月底前完成审计中提出的村级财务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计划对42个村开展2024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4.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农村乡镇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批示要求,加强基层农经队伍建设,配足专职农经工作人员。将农经队伍建设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责任制考核,选派有专业知识基础的在职在编人员担任专职经管员(且享受中层副职以上待遇),每3-5个村(社区)配置代理会计和代理出纳各1名(未配备代理出纳的镇<街道>,每3-4个村配置1名代理会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备集体资产管理员(报账员),建议集体资产专管员待遇参照村两委班子一般人员待遇;
加强业务培训,计划本年度内分两批次组织各镇(街道)经管员、代理会计、代理出纳等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1.做强做优“飞地抱团”。2024年重点做好新一轮“强村富民”计划政策的出台,谋划新一轮“飞地抱团”项目,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争取到2024年底所有村经常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分别达到180万元、80万元以上。

2.创新村庄经营增收模式。支持村成立经营公司,开展种植类、服务类、设计施工类、销售和食品生产类等各类经营。鼓励村激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休闲农业。鼓励镇(街道)统筹村入股、村村联合组建强村公司,通过项目开发等方式整合域内优质资源,开展物业经营类、现代农业类、观光旅游类、社会化服务类等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探索共富体增收模式。探索“镇统筹+村入股+农民持股”的共富体模式,推动共富体项目与当地优势产业紧密结合,年内各镇(街道)组建共富体项目1个以上。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巩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成果。依托前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回头看”工作成果,开展数据汇交工作,确保确权数据有效一致。

2.强化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把矛盾化解在镇村基层。宣传贯彻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导基层农经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重难点问题。

3.建立土地流转系统三色预警机制。完善现有的某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系统,以发包合同到期时间建立绿、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实时掌握全县土地流转情况。

四、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1.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性创建。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年新增工商注册家庭农场270家以上,其中粮食类家庭农场27家以上;
新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33家以上,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9家以上,提升全县面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形成特色独具、发展各异的经营格局。

2.完善家庭农场名录库。搭建舆论宣传、亲情服务和指导帮扶平台,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录入信息,进一步深化服务、规范管理。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名录库录入工作,明确家庭农场录入工作职责,落实专人管理。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

3.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托我县粮食、黄桃、雪菜和水产等主导产业,结合稻渔综合种养、美丽乡村、扶贫、“三权分置”等新工作、新形态、新业态、新热点,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加大探索,形成特色和亮点,组建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五、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1.开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人员身份认定。全县所有村按社员股东、股东非社员、社员非股东三类人员开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2.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将镇域范围所有村级集体资产纳入“某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等10大类交易品种进行平台交易,实现“无权变有权”“死权变活权”。

3.积极引导开展分红。以“强村”带动“富民”,在保证村集体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利益分配新格局,鼓励规范推动按章程直接分红,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县直接股份分红村达到42个以上。

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居打造清廉村居示范标杆,提炼典型强化经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党建推动清廉村居建设,到2024年底,建成3个以上清廉村居示范标杆镇,25个以上清廉村居示范标杆村。

七、推进农村改革 1.推进城乡融合体制改革。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级层面制定城乡融合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推进城乡融合体制改革各领域专项改革,各镇(街道)按要求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2.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以城乡深度融合为目标,围绕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公共服务均等配置和加快发展红利有效转化三方面的集成改革,释放改革政策的综合效应,推动建立城乡融合区域发展的改革示范平台、城乡融合要素配置的改革集成体系,建立城乡融合乡村善治的改革先行模式。2024年完成终期评估。

八、推进乡村治理 1.持续推广积分制管理。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开展,坚持在村民自治中运用积分制,让村民自治工作可量化、有抓手,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开展动态监管。2018、2019年度已认定的善治示范村按照原办法明确的条件和“负面清单”事项进行动态监测,2020、2023年度已认定的善治示范村、善治村实行动态管理,若出现任何一项未达标,及时取消命名。

3.抓好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善治村、善治示范村建设,力争2024年底全县 55%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善治村(社区)”标准。

九、加强第一书记管理 1.做好总结和新一轮的选派工作。5月召开2023-2024年度县派第一书记总结及表彰工作暨新一轮派驻会议,6月初新一批第一书记派驻到位。

2.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第一书记日常考勤管理,每季度开展工作交流,详细了解第一书记的驻村工作情况,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同步做好省市农村指导员(第一书记)培训和各项数据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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