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心得13篇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2
第一段主要诠释的成功。成功是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有金钱、有地位才能代表成功的今日,诗人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了目标,就去奋斗,这个风雨兼程的过程才算是成功。我们人人应当去体验去追求这个过程,仅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个过程,才会有好的结果。
第二段主要说的是感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诚。敢爱敢恨,做真实的自我,这也正贴合此刻的倡导。
第三段是讲得奋斗。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不要瞻前顾后,仅有去奋斗去努力就好了。“吃苦”在我们一些大城市里已经是稀缺资源了,真是因为少了这个资源,才使得此刻的孩子们不愿去奋斗,因为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但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奋斗。
第四段谈了未来。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这个与此刻的步调是一致的,我们看到各种媒体、朋友圈里不都是在传播过好当下吗?确实是这样,仅有我们脚踏实地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才是对生命的无比热爱。
这首诗,我此刻读起来,感觉简单易懂,是一首鸡汤励志的诗歌,各个年龄段都适合阅读,并且读完,使得自我热血沸腾,年轻人读完会有一种我就应当这样做的感觉,年长的人读完会感觉继续这样做,我还很年轻。
可能人到中年,才能深感生命的可贵,期望用各种方式珍视生命。可能人到中年,才能体会对生命的敬畏,期望抓住一切完美的瞬间。余生不足,以汪国真的这首《热爱生命》共勉。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3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4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5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着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6
生命,一个多么深奥的词,一个成功人士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天空中绽开的五彩缤纷的礼花;一个失败者也许会认为生命就像是一朵凋谢的花儿,终究还会自信地开放。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公平的,没有多少之分,你生命的主人是自己,就看你是否能掌握自己所拥有的生命。
一个个因交通事故而失去生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例,让我们痛不欲生。现在科技提高了,家家户户都有自行车、电瓶车、甚至私家车。在去年,我们舟山市的交通事故就有480起,致至死亡的有36人,受伤的有146人,经济损失50多万。
一个年仅8岁的小巍海和两个比他大几岁的哥哥在马路边玩,正巧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两个大哥哥老远儿就看见了,于是他们跑到了马路对面。小巍海看见哥哥们跑了过去,他就跟着跑过去,正当小巍海跑到马路中央时,那辆大卡车已经离小巍海很近了。那辆大卡车原先只限载三吨,而它现在竟然载了8吨的水泥。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大卡车什么也不装,出会把人轧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而对于一个将将8岁的孩子,怎么承受得住呢?卡车轧过了小巍海的胸膛,勒骨穿过了他的心脏,才刚刚8岁的小巍海就这样当场死亡。卡车怎么这样无情,去撞一个年幼的孩子?小巍海又是那样的无知,干嘛要去横穿马路呢?这件事晴天霹雳,催人泪下,令人同情。由此,我想到了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上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中,我们是《沈四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课题研究小组。我们学校地处十字路口,这是交通繁忙的地段。我们在同学们上学的高峰期,在十字路口旁的红绿灯处记录了遵守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数,发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同学太多了。有一次,一位妈妈带着一位同学,开着车闯红灯,孩子大声喊叫:“妈妈,红灯!快停下来。”可那位妈妈像没听见一样仍然一如既往,这时正好没有来往的车辆,要是有,不是又要出现那凄惨的一幕吗!我真替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所担心啊!
有些人,等人生的最后时刻才明白生命的可贵;等死神擦肩而过时,才会去珍惜生命。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才有了资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生命吧!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7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8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9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热爱生命》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0
生命是有限的,只有珍爱生命,才能让生命体现出更多的价值。
当你想要踩死一只可恶的毛毛虫时,你是否想到,要爱护生命?毛毛虫长大了,能变成蝴蝶,不仅外表美观,而且能帮花授粉。也许,你将来的一天,吃到的一个苹果,就是它帮那个苹果的花授的粉呢。
每个生命都想让自己活得久一点,即使是一只小小的鱼儿。它已经活在了鱼缸里,即使鱼缸里空间很小,即使鱼缸里的水很脏,即使没人给它喂食,它也不自暴自弃,仍然在活着。
我放了一只活茧蛹,过了几天,我在姥姥家里看电视的时候,看见电视旁边的雨伞上有什么东西在动,我上去看,妈呀!这家里什么时候进来个大蛾子呀?!两只翅膀有一扎宽,两只复眼呆呆地看着天,似乎是在出神地找着什么东西。我把它带回家,它就乱分,一直撞着天棚。我家的空间已经够大了,它还是想飞出去,飞蛾奋力求生,一直坚定要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中去,飞蛾这种奋力求生的举动让我震撼!虽然它那小小的生灵不可能冲破那如此坚固的天花板,但它已经尽力了。
生命给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让它白白地流失。假如一个人,他多挤出点时间看书,因此学到了很多的知识,那他的时间就没有白白流失。当你要横穿马路的时候,你是否又停了下来?当你要刷牙的时候,你是否想起要把牙刷干净?当你要吃饭的时候,你是否想到不要挑食?这些举动都是平时一点一滴爱惜自己生命的行为,我们应该珍惜生命!
请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带来的就是奇迹,就是精彩,你还有好多美好的事物没有去体验,你舍得浪费生命吗?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1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2
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这不仅指人的生命,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哪怕是一只蚂蚁,也有维护自己生命的权利。“人是万物的灵长”、“人是万物的主宰”,这些都是人类自己封的,谁赋予了人类居高临下的权利?
人类既然是生命中的一分子,就没有什么可特殊的。在所有的生命面前,万物都是平等的,所以,我们应当既尊重自己的生命,也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生命,这样,也就是尊重了我们自己的生命。
自然的法则决定了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必须和谐相处,共同缔造美丽的家园,否则,就会受到自然法则的惩罚。这种自然法则最先受到大的恐龙的破坏,后来,最先灭绝的,恰恰就是高大威猛、弱肉强食的恐龙。
人类的历史并不是很长,人类诞生不久,就以捕猎为生,于是,那些奔跑着的动物就成为人类捕猎的对象,成为人类的美味大餐。现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人类不敢吃的,而且什么珍稀吃什么,这使得珍稀动物越来越稀少,有的已经接近灭绝。君不见,洁白的天鹅垂下了带血的翅膀,在集市上被公开出售;君不见,藏羚羊被偷猎者追捕,茫茫的青藏高原上,堆着它们的累累白骨;君不见,东北虎的数量大大减少,打死金钱豹的人竟然还被当做孤胆英雄。
赫然出现在中学语文课本上。近来,又出现了清华才子用硫酸泼狗熊,四川一大学生将一只小狗放在微波炉里烘烤等旷世奇闻。长此以往,等世界上只剩下人类的时候,我们还与谁为伴,我们还拿什么作为生命的依托?到那时,人类灭绝的日子也就不远了。人类的历史恐怕比恐龙的历史还短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维持自然界的平衡,我们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生命的个体之间要相互尊重,
和谐相处,因为生命与生命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谁都离不开谁,就如同我们离不开水、阳光和空气一样。我们有什么理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或者尊严,去剥夺其他生命生存的权利呢?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3
听妈妈说,在解百的过街地道里,有一位无臂青年,他用脚写毛笔字,写得极好。我觉得很好奇,就想去亲眼看看。
今天天下着大雨,妈妈带着我,特意前往。可一路上,妈妈还在担心:“这样的雨天,他恐怕不会来了。”没想到,当我们转弯进入解百地道,我一眼就看见了角落里整整齐齐地摊满了书法作品。走进一看,上面的书法作品有端庄大气的楷书,有线条流畅的行书,有奔放自如的草书。一位没有双臂的叔叔站在作品前,我从“林风现场书法”这几个字中知道了这位书法家名叫林风。
不一会儿,他坐在了小板凳上,用脚夹出一个卷轴,用镇纸压住卷轴上方,将纸铺平。然后,他又用大脚趾和二趾夹起毛笔,在墨罐中蘸了点墨,捋顺笔头,开始书写。他的腿悬空拎着,写得很流畅,时而轻,时而重,神态自若。我平常写毛笔字抬着手臂就觉得酸,这位叔叔看似不感觉酸,大概是练得习惯了。
他写完草书“精气神”后,我悄悄对妈妈说:“我们花二十元买他一副字吧。”妈妈答应了。叔叔问我想写什么,我挑了一副字多的草书请他写。他微笑着答应了,“忙时井然,闲时自然,顺多偶然,逆多必然,得之淡然,失之坦然,褒则常然,贬则泰然。”他念完后,便用双脚摊平宣纸,再用两个脚趾夹起毛笔,开始写了。
写完后,他又用两个脚趾夹起自己的印章蘸上红色印泥,重重地按在宣纸上。我看叔叔写得好,便问他:“叔叔,你为什么不去西泠印社?”叔叔微微一笑,说:“西泠印社不是你想进就能进的。”我点点头。虽然林风叔叔不能进西泠印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足以震动我小小的心灵。
回来的路上,我被这位无臂书法家感动着。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黄山上的奇松。那年冬天,在风景秀丽的黄山上,我看到了数不清的奇松。它们中不少长在悬崖峭壁上,枝叶繁茂。翠绿翠绿的松树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显得生机勃勃。可是当我看到它们是从岩石缝里长出来的时候,我震惊了:这松树,竟然在没有水,没有土壤的岩石中生根发芽,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拥有了多么顽强的生命力呀!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常人看来的“弱者”,他们可能身有残疾,可能生活窘迫,但他们不畏艰苦地活着,这不正是“强者”的品格吗?我知道生命需要什么了,是——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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